“他撞的我家孩子,凭什么让我赔钱?”——一场校园意外背后的法律与人情 吉林某小学的操场上,两个孩子在课间奔跑嬉戏,谁也没想到,一次普通的追逐竟酿成意外——两人相撞,其中一个孩子摔倒在地,手臂骨折。 受伤孩子的父母愤怒索赔13万,而对方家长却懵了:“明明是两个孩子互相撞的,凭什么要我赔钱?”更让人意外的是,法官最终判定:对方家长赔偿50%,学校赔偿30%,并暗示如果拒绝调解,判决金额可能更高。 1. 为什么“无过错”也要赔钱? 很多人第一反应是:“两个孩子都有责任,为什么要一方承担?”但法律上,这涉及**“公平责任原则”**。 根据《民法典》第1186条:“受害人和行为人对损害的发生都没有过错的,依照法律的规定由双方分担损失。” 也就是说,即使双方都没有主观过错,法院仍可能基于公平原则,让双方合理分担损失。 这种判决看似“不公平”,但背后的逻辑是:当伤害已经发生,法律更倾向于保护弱者(受伤方),而非让受害者独自承担所有后果。 2. 学校为什么也要赔30%? 法官认定学校承担30%责任,是因为学校作为管理方,有义务保障学生安全。课间活动时,老师是否在场?操场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如果学校未能尽到合理的监管责任,就要承担相应赔偿。 某小学两个孩子打闹致伤,法院判学校赔偿40%; 某幼儿园孩子滑倒摔伤,园方因地面湿滑被判全责。 学校不是“保险箱”,一旦出事,监管不力就可能成为被告。 3. “公平责任”合理吗? 支持方:“孩子受伤了,总不能自己扛医药费吧?对方家庭分担一点,合情合理。” 反对方:“以后谁还敢让孩子自由活动?难道走路撞到人也要赔钱?” 更有人担忧:“这是不是变相鼓励‘谁受伤谁有理’?” 4. 家长该如何防范类似风险? 安全教育不能少:告诉孩子课间活动注意安全,避免剧烈追逐。 学校监管要到位:家长可以关注学校的安全措施,必要时提出建议。 保险意识要增强:学生意外险、校方责任险等,能在意外发生时减轻经济负担。 5. 法律之外,我们该反思什么? 这起案件不仅关乎赔偿,更折射出现代社会的责任困境—— 孩子玩耍本是天性,但一旦出事,谁来买单? 法律保护了受害者,但会不会让更多人变得“不敢负责”? 学校和家长如何平衡“安全”与“自由”? 或许,真正的公平,不是简单划分责任,而是让社会在事故后仍能保持善意与信任。意外事故赔偿 学校是否担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