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奸大嫂入狱9年,出狱4个月就持刀报复,还活活捅死劝阻的路人,这样的恶魔居然只判死缓?换谁都没法接受! 田永明的恶根本刻在骨子里,当年强奸不成还想杀人,出狱后毫无悔改,反而把怨气撒在受害者和见义勇为的好人身上。潜逃20年被抓,不仅不认罪,还辩称自己是受害者,这种毫无良知的累犯,真的配得到法律的“宽容”吗? 法律的底线是保护好人,不是给恶人留反复作恶的机会。云南高院启动再审太明智了,量刑得当才是对逝者的告慰,也是对公众安全感的守护。对这种主观恶性极大的累犯,就该用重刑划清红线,不然怎么震慑那些心存歹念的人? 你觉得这样的累犯该不该判死刑?来评论区说说你的看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