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钱也太好挣了吧!”江西抚州,男子为娶妻向女方支付60多万元彩礼等费用,可两人仅同居了4天,女方就明确表示不想结婚。男子无奈,便和女方商议退婚,然而,女方却只想退一半彩礼,男子当然不愿,一纸诉状将对方告上了法院,法院判了!(信源:纵览新闻 ) 金溪县人民法院的判决书给了这场闹剧一个明确说法:女方周某及其父母需要返还彩礼的90%,总共48.7万余元。法官仔细核算了那些属于彩礼的钱物——38.8万元礼金、6万元见面礼,还有价值7万多的金条金戒指,而那些给女方亲戚的“打送钱”因为已经散出去,法院就没算在返还范围里。四天共同生活实在短暂得可怜,法官认为这根本算不上稳定持续的婚姻生活,距离实现结婚这个目标差得太远。 这事儿看着离谱,背后藏着法律对待彩礼的清晰逻辑。彩礼不是普通礼物,它带着“我们要结婚”这个前提条件。婚姻没成,收钱的一方按理说就该把钱吐出来。2024年2月开始实施的新规专门说了,就算没登记结婚但一起住了,法院也得看实际情况决定退多少,考虑一块过了多久、彩礼花了多少、谁的问题导致分手这些因素。四天同居换六十万?法院用九成的返还比例划出了底线。 高额彩礼这股风气真的该刹刹车了。江西部分农村的彩礼水平动不动二三十万,远超普通家庭年收入。为了儿子娶媳妇,父母掏空积蓄背上债的例子不在少数。原本寓意美好的礼节演变成明码标价的交易,婚姻还没开始就埋下了矛盾的种子。有人甚至钻这个空子,把结婚当成快速敛财的门路。像这起案子里的吴某,如果不是法院判决支持,几十万的损失足以压垮一个家庭。 法律正在努力给发热的彩礼观念浇冷水。民法典明确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最高法的司法解释则给审判提供了具体尺子,彩礼高不高,得看给付方的经济状况、当地收入水平和习俗。治理高额彩礼需要法治和德治双管齐下,一些地方把彩礼限额写进村规民约,妇联共青团也在组织公益交友活动,希望年轻人别再把幸福寄托在彩礼数额上。 婚姻的本质是两个人携手一生的承诺,不是一场讨价还价的买卖。天价彩礼扭曲了婚姻的初心,让感情变质让关系紧张。司法判决能定分止争,却修补不了被金钱伤害的情感信任。让婚姻回归爱的本质,让彩礼变回祝福的礼仪,这条路还很长,需要每个人从改变观念做起。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