胖东来那个员工被开,最狠的一招,不是开除他,也不是不给赔偿。   是让他去申请劳

南琴聊文化 2025-10-24 21:50:01

胖东来那个员工被开,最狠的一招,不是开除他,也不是不给赔偿。   是让他去申请劳动仲裁,然后眼睁睁地看着自己当初签的那个字,把自己“卖”了——就是那张你我都签过的“培训签到表”。   这事儿听着真让咱们打工人心里一紧,倒不是说开除多委屈,也不是赔偿给没给够,最堵得慌的是,那员工本来觉得自己占理,想着仲裁能讨个说法,结果一看到那张自己亲笔签的签到表,瞬间就没辙了。   这表啊,咱们太熟了,开会要签、培训要签,有时候领个办公用品都得在登记本上划个名,谁能想到它能变成“坑”自己的东西?   平时签这表的时候,咱们心里都咋想的?多半是“就证明我来过呗,走个流程”,笔拿过来唰唰两下就签完,眼睛都未必往表格上的字多扫一眼。   毕竟天天签、月月签,早成了上班的“肌肉记忆”,总觉得就是张普通的签到纸,能有啥大问题?可偏偏就是这份“不在意”,给后来的麻烦埋了伏笔。   你别以为这表上就只有“姓名”“日期”那几栏,好多时候在不起眼的角落,早就印好了一行小字,比如“本人已阅读并同意遵守公司所有规章制度”。   平时没人把这话当回事,觉得就是公司走个形式,可到了仲裁庭上,这行字就成了铁证。   员工要是说“公司从没跟我说过这规矩”,人家直接把签到表拍出来,你自己签了字说看过,这还有啥好辩的?   最狠的就是这儿,公司压根不用费劲去证明“我已经告知员工了”,因为员工自己的签名,早就替公司把这事儿“坐实”了。   想想看,那员工看着自己当初一笔一划写的名字,心里得多不是滋味?本想靠仲裁要个说法,结果反被自己的签名“堵了嘴”,这比不给赔偿还让人难受。   其实这事儿不光是胖东来这一个例子,咱们打工人谁没随手签过几张纸?有时候签完了甚至都忘了自己签的是啥,事后想起可能还会有点发毛。   咱们赚每一分钱都不容易,真犯不上因为“随手一签”的疏忽,让自己陷入被动。   说到底,这事儿就是给咱们提了个醒:成年人的世界里,落笔就得担责,法律可不管你是“随便签的”还是“认真看了签的”,只要是你签了名,就认你是认可了上面的内容。   以后再碰到要签字的文件,不管对方催得多急,哪怕就花个三五秒,扫一眼有没有“已阅读”“同意”这种关键话,别让自己的名字,最后成了坑自己的“证据”。   大家对此怎么看?欢迎评论区留下您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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