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菏泽,21岁女子跟丈夫结婚2个月后,想离婚,又担心村里人说闲话,于是,她趁老

茂彦学法 2025-10-22 04:10:26

山东菏泽,21岁女子跟丈夫结婚2个月后,想离婚,又担心村里人说闲话,于是,她趁老公喝完酒后,哄他吃6片安眠药,然后将他骗到机井旁,让他下井捞鱼,丈夫在捞鱼过程中不慎坠入井内,4次向女子求救,女子做出喊人的假象,4次驱车往返,但并未去喊人。4个小时后,女子盖上井盖逃离现场,她丈夫因缺氧窒息致呼吸循环衰竭死亡。事后,女子被抓,法院判决亮了。 柳先生和刘女士是同一个村子的村民,刘女士的父母希望女儿嫁得近一些,相互也有个照应。 所以,在同村村民柳先生家人提出联姻的时候,他们很爽快应允了。 其实刘女士跟柳先生没感情,但在父母的劝说下,最终妥协。 2023年3月17日,刘女士和柳先生举行了隆重的婚礼,两人正式结婚住到一起。 刘女士以为,他们夫妻俩会像父母说的那样,日久生情,但事实并非如此。 刘先生觉得自己跟柳先生根本处不来,生活在一起对她来说是一种痛苦而非幸福,她一天都不想跟柳先生在一起了。 刘女士想到了离婚,可她又担心村里人说闲话议论她的父母,人言可畏。 为了摆脱柳先生,她绞尽脑汁,可思来想去,都找不到合适的方法,最终,她决定让柳先生彻底消失。 2023年5月28日,刘女士的父母打电话给柳先生让他们小两口回去吃饭。 当柳先生把这个消息告诉刘女士的时候,她觉得机会来了,于是偷偷上街买了6片复方地西泮片。 当天晚上,柳先生去岳父家,吃饭期间一高兴喝了不少酒,大概9点左右他们从刘女士娘家离开。 柳女士见柳先生喝得醉醺醺的,就哄他说,她手里有一些醒酒的药让柳先生服下。 柳先生吃完6片药后,刘女士又开车把他带到事先找好的机井旁。 刘女士跟柳先生说,最近她做了很不好的梦,听人家说,往井里抛硬币可以解梦,她让柳先生陪她来到井边。 柳先生信以为真,跟着刘女士来到井边,往里抛硬币。 抛完硬币后,刘女士为了让柳先生下井,她假装开心地对柳先生说,井里有一条很大的鱼,让柳先生下井去捞鱼。 为了哄刘女士开心,柳先生二话不说直接下井想要去捞鱼。 柳先生因为喝了酒的缘故,下井过程中扶不稳不慎坠入井内,冰凉的井水让他瞬间惊醒,他牢牢抓住井边缘,然后大喊着让刘女士去喊人来施救。 刘女士做出一副很担心的样子,开车假装离去,不久后,她返回,看到柳先生还在拼命挣扎。 柳先生看她回来,声音近乎哀求,让她赶紧去喊人,可刘女士不为所动。 柳先生在井里一共向刘女士呼救4次,但每一次她都假装离去后又返回。 折腾了4个小时,凌晨2点钟刘女士果断把井盖盖上逃离现场,之后柳先生因为缺氧窒息导致呼吸循环衰竭死亡。 不久后,在警方的努力下,刘女士被抓。 刘女士因犯故意杀人罪,菏泽中院一审判死刑,刘女士不服,提起上诉,之后山东高院维持原判,经最高法复核已被执行死刑。 那么,从法律角度如何看待这件事呢? 1. 《刑法》第14条规定,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本案中,刘女士因不愿离婚怕被议论,预谋让丈夫“消失”,事先购买安眠药、选定机井地点,哄骗丈夫服药并下井,其明知丈夫酒后服药后坠入井内会面临生命危险,仍4次假装呼救、最终盖井盖逃离。 主观上对丈夫死亡结果持放任甚至希望态度,完全符合故意犯罪的构成要件,具备明确的犯罪故意。 2. 《刑法》第232条规定,故意sha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故意sha人罪包括作为与不作为两种形式,行为人通过先行行为创设危险后负有救助义务,拒不救助致他人死亡的可构成不作为故意杀人 。 刘女士的行为兼具作为与不作为,作为层面,她主动实施喂药、骗至井边、诱骗下井等行为创设危险;不作为层面,在丈夫坠入井内呼救后,她有能力施救却拒不履行义务,最终导致丈夫缺氧死亡。 其犯罪动机卑劣、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符合“罪行极其严重”的情形,法院据此判处死刑符合该法条规定。 3. 《刑法》第5条规定,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 本案中,刘女士为满足个人私欲,精心策划杀人行为,从准备药物到选择作案地点均有预谋。 刘女士在丈夫多次哀求时毫无悔意,持续4小时放任危险发展并最终盖井盖加速其死亡,犯罪情节极其恶劣,对家庭和社会造成了不良影响。 法院综合其犯罪动机、行为手段、危害后果等因素,判处死刑并经最高法复核执行,既体现了对故意sha人罪的严厉惩处,也符合刑罚与罪行相适应的基本原则,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关注@猫眼学法 品读案例故事,学习法律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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