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老伯的案例,给所有独居者提了个醒 今年七月,上海杨浦法院判决的这起遗产案,让许多人重新审视身后事。孤老李伯一生未婚无子,去世后留下房产、存款等百万遗产。因无遗嘱无继承人,这笔财产本应依法收归国有。 法院最终将房产判给了长期照顾他的堂妹李女士。尽管两人并无血缘关系(李老伯是李女士大伯的养子),但李女士提供了邻居证言、医疗记录等证据,证明自己在老人生病期间悉心照料,并操办了后事。这类“事实扶养”行为,正是《民法典》第1131条允许酌情分得遗产的关键。 如今上海有3000余名孤寡老人,类似无人继承的案例并不罕见。自《民法典》设立遗产管理人制度以来,上海民政部门已担任过83次遗产管理人。一旦确认无人继承,民政部门会申请法院发布财产认领公告,一年期满无人认领,遗产便收归国有用于公益。 此案暴露的深层问题在于,许多人未提前规划遗产。法官多次提醒,孤老最好早立遗嘱或签订遗赠扶养协议,避免身后财产分配违背本人意愿。对于赡养人而言,保留医疗记录、费用票据等证据至关重要,否则可能像某些案例中的“干女儿”一样,因举证不足而无法分得遗产。 法律保护的从来不是口头情分,而是有据可查的付出。
李老伯的案例,给所有独居者提了个醒 今年七月,上海杨浦法院判决的这起遗产案,让
乐观的家佳
2025-10-21 19:4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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