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又惹事了!云南鹤庆,男子因母亲去世,特意招揽亲朋参加丧宴,可不曾想,一宾客在丧宴上豪饮后,居然在回家后倒地身亡。事后,宾客家属把男子及同桌在内共7人一并告上法院索赔330000余元,法院这样判了! 让人倍感震惊的是,在每 100 毫升血液样本里,检测人员竟然发现乙醇含量达到了 793.06 毫克之高。这样的检测结果实在令人咋舌,直观地展现出其乙醇浓度已突破常规水平。这个数字是什么概念?在医学文献里,这足以致命。经法院认定,一条鲜活生命逝去所造成的损失,高达九十六万余元。这冰冷的数字背后,是生命消逝的沉重代价,令人唏嘘不已。 可最终,两个被告加起来的赔偿,却不到总额的5%。这起发生在今年5月云南鹤庆县的悲剧,判决结果像一把精细的手术刀,把一场酒席上的责任,剖析得明明白白。法律到底是如何用3%和2%这两个数字,来衡量一条人命背后的因果纠葛的? 让我们将目光率先投向那占据极大比重的责任,它如同磐石般沉重,竟高达令人咋舌的95%。法院把这部分,留给了死者杨某自己。缘何如此?盖因其身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之成年人,自当对自身行为负责,故而有此情形。法律相信,一个心智健全的成年人,理应知道把酒当水喝的后果是什么。 更何况,杨某不只是喝酒,他还主动和母某乙“拼酒”,甚至为此发生了口角。这种行为,已经不是简单的社交应酬,而是一种主动选择的放纵。法律尊重每个人的自由选择,但也要求每个人为自己的选择负责。这95%的自我担责,就是对这份自由最沉重的注脚。 再来看那微小但关键的5%。这百分之五的份额分到了两人手中,一位是宴席之主母某甲,另一位则是曾与杨某拼酒的母某乙。它画出了一条社交场合里,人与人之间责任的边界线。 主人母某甲,作为丧宴的组织者,酒是他提供的。法院认为,你既然摆了酒席,就得尽到最基本的安全提醒和保障义务。他没能及时发现杨某的异常,更没有劝阻,这是一种“不作为”的过失。因此,他分担了2%的责任,一万九千多元。 相较而言,拼酒者母某乙所肩负的责任更为重大,在整体责任占比中达3%。他的行为是主动的,“拼酒”这个举动,直接把杨某推向了更危险的境地。经法院认定,其行为与杨某之死亡存在一定因果关联。此关联明确了他在杨某死亡这一事件中的部分责任,是法律层面的严肃判定。这个判决告诉我们,酒桌上起哄、拼酒,不是闹着玩,是真的要承担法律后果的。 那同桌的另外5个人呢?他们被判无责。这个“无责”划出了一条清晰的界限:仅仅是坐在同一张桌子上,并不会让你自动背上责任。除非你存在强迫他人饮酒或恶意劝酒之举,不然,你在这场酒局之中,不过是个置身事外的旁观者罢了。 这案子里还有一个关键的“窟窿”。杨某的家人拒绝了尸检,这一下,杨某的真正死因,就成了一个无法百分百确定的谜。酒精是头号嫌疑犯,但谁也无法排除其他潜在的诱因。 而且,法院也提到了,不能排除杨某在当晚19点40分独自离开后,又去了别的地方喝酒。从他离席到第二天下午被发现,中间这段时间是空白的。正是这些不确定性,让法官在判决时必须极为审慎。那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的赔偿金额,既是对被告过错的惩罚,也是在证据链不完整的情况下,努力寻求的平衡。 最终,四万八千多元的赔偿,与其说是对生命的补偿,不如说是一记响亮的法律警示。它在提醒每一个沉浸在“酒桌文化”中的人:成年人要为自己的杯中物负最终责任,但组织者和参与者的善意提醒与基本照看,同样不可或缺。在推杯换盏之间,对生命最起码的敬畏,才是我们最不该丢掉的东西。
网友刚刚在电梯里听到小仙女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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