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刘先生夫妻推婴儿车带娃逛菜场,给娃戴12克重、价值13000元的金手镯。挑咸菜时,几分钟工夫孩子手上镯子没了。夫妻翻找无果后报警,民警让先找证据。刘先生调监控,发现黑衣男趁其挑菜偷走镯子。他拿证据去派出所,立案后调查遇阻,自己追线索交公交监控,3天没消息,10月4号下午记者和他去派出所,民警让等6号值班的警官。 (来源:大风新闻 2025-10-4) 10月2号这天,刘先生和妻子推着婴儿车,带着可爱的宝宝去买菜。为了让孩子既可爱又体面,他们特意给孩子手腕上戴了个12克重、价值13000元的金手镯。 刘先生夫妻被咸菜摊上的咸菜吸引住了。两人开始认真地挑选起来,完全把照看孩子的事忘记了。 也就几分钟的工夫,刘先生一低头,突然发现孩子手上的金镯子不见了! 他赶紧和妻子一起,抱着孩子在婴儿车和菜摊周围疯狂地翻找起来,每一个角落都不放过,连咸菜堆都扒拉了一遍,可是一无所获。 刘先生心里明白,这镯子八成是被偷了。然后,报了警。民警让他先找证据再报案。刘先生顾不上多想,拔腿就往菜市场的监控室跑去。 在监控室里,刘先生眼睛紧紧盯着屏幕,一帧一帧地仔细查看。终于,他发现了一个穿黑外套、戴黑帽子和白口罩的男子。 那男子鬼鬼祟祟地靠近婴儿车,趁他们夫妻俩专心挑菜,迅速把手伸进婴儿车,偷走了镯子。 刘先生拿着打印好的监控截图赶到派出所,民警认真地做了记录,随后告知他案件已经立案,但调查起来可能不会那么顺利。 然而,三天过去了,始终没有传来任何消息。刘先生坐不住了,他决定自己顺着线索去追查。他四处打听,根据监控里男子离开的方向,一路追到了附近的公交站。 在公交站,刘先生通过和工作人员沟通,查看了公交监控。监控显示,那名黑衣男子上了某路公交车。 刘先生又马不停蹄地赶到公交公司,调取了更详细的监控资料,然后把这些资料一并交给了派出所。 10月4号下午,刘先生实在是等不下去了,他联系了记者,一起前往派出所询问情况。 在派出所里,他们见到了值班民警。民警一脸无奈地告诉他们,负责这个案件的警官6号才值班,让他们再等等。 刘先生说自己好不容易找到了这么多线索,怎么就不能快点处理呢? 民警耐心地解释着,说案件调查需要时间,而且目前还没有足够的线索锁定嫌疑人的具体身份和行踪。 记者也在一旁帮忙询问,是否可以采取一些更积极的措施,比如发布协查通报之类的。 民警表示,已经将案件信息上报了,但是否发布协查通报还需要根据进一步的调查情况来决定。 现在的小偷真是太猖狂了,光天化日之下竟然敢偷孩子的金手镯。 民警们根据刘先生提供的线索,对公交沿线的各个站点进行了排查,同时调取了更多的监控资料,试图找到那名黑衣男子的更多踪迹。 黑衣男子趁刘先生夫妻挑菜时,偷走孩子手上的金手镯,该行为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 根据刑法规定,黑衣男子的行为涉嫌盗窃罪。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行为。 黑衣男子具有非法占有刘先生夫妻孩子金手镯的故意,他明知金手镯属于他人所有,却意图通过不正当手段据为己有。 黑衣男子实施了秘密窃取的行为。他趁刘先生夫妻专注于挑菜,无暇顾及孩子时,悄悄靠近婴儿车,将孩子手上的金手镯偷走,这一行为符合盗窃罪中秘密窃取的特征。 黑衣男子的行为侵犯了刘先生夫妻对孩子金手镯的所有权,该金手镯属于刘先生夫妻的合法财产,黑衣男子的盗窃行为破坏了这种合法的财产占有关系。 金手镯价值13000元,依据相关司法解释,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13000元达到了数额较大的标准。 黑衣男子这种盗窃行为,会面临怎样的处罚? 依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由于黑衣男子盗窃的13000元金手镯属于数额较大,所以正常情况下,他可能会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如果黑衣男子是初犯,且认罪态度较好,积极退赃,可能会从轻处罚,判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一定数额罚金。如果存在多次盗窃前科等恶劣情节,则可能接近三年有期徒刑,并处较高数额罚金。
吉林,刘先生夫妻推婴儿车带娃逛菜场,给娃戴12克重、价值13000元的金手镯。挑
芹姐说法
2025-10-05 11: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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