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3年,年仅27岁的特朗普,就被美国司法部给告了。 告他的理由,是他家开的租房公司,系统性地不租房子给黑人。 这事儿,可以说是他整个商业帝国的“原罪”。 当时特朗普家在纽约有上万套公寓,证据多得吓人。公司内部有明确的歧视指令,员工被要求在黑人申请者的材料上标注“C”,也就是有色人种(Colored)的缩写,然后就用“没空房”的借口打发掉。民权组织派人去测试,白人去看房热情接待,黑人一去就被告知“租满了”。 面对铁证,特朗普的选择奠定了他一生的行事风格。他请了当时最臭名昭著的律师罗伊·科恩,这个人教给他一套至今仍在使用的斗争哲学:绝不认输,立刻猛烈反击,并且无论结果如何,都要公开宣布自己是胜利者。 于是,他反手就告了美国政府1亿美元,说政府在诽谤他,把自己塑造成了受害者。 虽然最后双方和解,特朗普嘴上没承认任何错误,但他被迫同意一系列整改措施,比如必须在少数族裔的报纸上刊登招租广告。 这事还没完,由于歧视行为仍在继续,1978年司法部又把他告了一次。 这套“战斗”模式,从他年轻时就已炉火纯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