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枣没枣打一耙!”云南保山,55岁大妈在酒店洗完澡后,穿一次性拖鞋回卫生间干区走动,岂料一脚踩在有水地面上,在摔倒时手镯碰到浴室玻璃门导致断裂。过后,大妈找酒店商议赔偿,说镯子价值100万,让酒店照价赔偿,酒店不肯,于是大妈起诉索赔100万以及5000元精神抚慰金,法院判决亮了! 事情要从今年1月说起,18号那天,55岁的邓某和女儿、朋友一起住进了腾冲这家连锁酒店。 他们计划在这里好好玩几天,当天下午还一起去泡了温泉。 等到傍晚6点多,邓某在房间洗完澡,换好衣服后,突然想起要去卫生间的干区拿棉签。 可卫生间的地面还湿着,要么是之前拖地没干,要么是洗澡时溅出来的水没清理干净。 邓某刚迈进去两步,脚下就猛地一滑,整个人不受控制地往前扑。 还好她反应快,右手一下子抓住了卫生间的门把手,左手慌忙去扶旁边的浴室玻璃门,总算是稳住了身子没摔倒。 看着断成两半的玉镯,邓某又心疼又生气,没多想就直奔酒店前台。 她跟工作人员说,这镯子断了全是酒店的错,必须得赔。 她觉得酒店没尽到安全保障的义务:浴室的玻璃门关不严,水才会溅到干区弄湿地面。 卫生间门口有个小斜坡,酒店也没贴提示;就连给的一次性拖鞋,一点都不防滑,踩在湿地上根本站不稳。 她还强调,这只玉镯不是普通物件,前几年她在玉石市场找人问过,人家说至少值100万,现在断了,酒店得赔这笔钱。 酒店的工作人员听完也很无奈,当场就跟邓某解释。 他们指着一次性拖鞋的鞋帮说,上面清清楚楚印着“禁止穿入浴室”的字样,这是提醒客人别穿这鞋去有水的地方。 淋浴间的墙上贴了黄色的防滑警示标,卫生间门口还放了专门的防滑地巾,该做的安全措施一样都没少。 而且,邓某说玉镯值100万,却拿不出任何证据。 既没有购买时的发票,也没有专业机构的鉴定报告,就凭一句“玉石市场口头咨询”,实在没法让人信服。 更关键的是,事发当天邓某没报警,直到第二天才联系警方,酒店这边也没法确认,这玉镯到底是不是真的在酒店卫生间摔断的。 今年6月17号,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案子。 为了弄清楚真相,法官还专门去酒店现场勘查。 结果显示,酒店淋浴间的玻璃门能正常关闭,关紧后不会漏水,不存在邓某说的“关不严”问题。 卫生间门口的地砖确实有点倾斜,但坡度特别小,正常走路根本不会因此滑倒。 法院审理后认为,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的规定,酒店作为经营者,已经在合理预见的范围内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 而邓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明明知道卫生间地面湿滑,也看到了一次性拖鞋上“禁止穿入浴室”的提示。 却还是穿着这双鞋进入湿滑区域,没对自己的安全尽到注意义务。 玉镯断裂是因为她自身疏忽导致的,和酒店的管理行为没有直接因果关系。 所以,一审法院驳回了邓某的全部诉讼请求,还判决她承担5750元的案件受理费。 可8月15号,二审法院审理后认为,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清楚,适用法律也没问题,最终维持了原判。 其实,类似的酒店赔偿纠纷在各地都发生过,但判决结果往往取决于“谁有过错”和“过错与损失有没有直接关系”。 去年3月,湖南省湘阴县人民法院就判过一起案子:有旅客在酒店住宿时,被突然掉落的天花板砸伤。 法院调查发现酒店没定期检查维修设施,没排除安全隐患,最终判决酒店赔偿旅客近3万元损失。 消费维权本是保护自身权益的正当方式,但脱离事实和证据的“高额索赔”,最终只会让自己陷入被动。 只有双方都守住各自的责任边界,才能真正构建起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避免类似的纠纷再一次发生。 信息来源:封面新闻2025-09-23发布:云南一女子在酒店卫生间踩滑磕断玉镯 声称价值高达百万状告酒店索赔
河南平顶山,一男子花30多万买了辆奔驰,才开了1年,朋友跑来借车,说她姥爷病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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