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在上海东新路发生的那起事故,心里真是有点感慨。一位骑自行车的女士突然从小区出口横穿机动车道,结果被一辆正常开着的白色轿车撞倒了。看了视频,那辆白车车速并不快,但女士骑车冲出来的时候根本没往右边看,视线可能还被对面来的车挡了一下,司机根本反应不过来。后来交警到了现场,检查完情况,认定骑车的女士要负全部责任,机动车一点责任都没有。这个判定一下子就在网上火了。 可能很多人下意识会觉得,不管怎么样,开车的人总得担点责任吧?“以前驾驶员多少都要带点责任的”——这话听着是不是挺耳熟?好像长期以来,不少人都有这种“谁弱谁谁有理”的错觉。但这次交警很明确:人人都这样想,驾驶员还怎么开车? 而且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骑自行车横过机动车道,必须下车推行,确认安全后再通过。这可不是随便说说的规定。 其实类似的事情还不止这一桩。上海之前也有外卖员因为闯红灯、搞“鬼探头”式穿行,结果被撞还要自己负全责。有些非机动车主总觉得“机动车总得赔点吧”,但规则就是规则,错了就得承担后果。甚至有的人除了自己受伤,还得赔机动车的修车钱。这也提醒我们,不是谁弱谁就有理,而是谁违规谁担责。 为什么我们该支持这样的判定?因为交通文明需要的是每一个人的自觉和尊重。不管是开车、骑车还是走路,生命安全都不能寄托在别人的反应上。专家就说啦,从发现危险到踩刹车,司机平均也要0.68秒,车完全停住可能已经冲出去十几米了。你突然窜出去,等于把自己安全交到了别人手里。 所以我觉得,这件事判得对,也判得好。它告诉我们:规则面前人人平等,不能因为同情“弱势”就扭曲责任划分。道路是大家的,安全也得靠大家一起维护。希望这次判决能成为一个清晰的信号:文明交通,真的得从每一个人做起。 你怎么看?觉得这样的责任判定公平吗?上海事故现场 来源:央视网
看到在上海东新路发生的那起事故,心里真是有点感慨。一位骑自行车的女士突然从小区出
知阅小筑
2025-09-19 10:3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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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马哥
认定“弱势群体”全责不罕见,关键那10%的人道主义免了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