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绍兴的高先生花114元买了一条黑色休闲裤,没想到第一次下水,直接把家里好几件

上海姚哥 2025-09-15 15:50:15

浙江绍兴的高先生花114元买了一条黑色休闲裤,没想到第一次下水,直接把家里好几件衣服染成黄褐色。其中包括女儿的白裙子、白色T恤、毛巾等,价值600多元。高先生找店家协商,只要求赔偿200元,却被怼了一句:“你爱投诉投诉去。”气愤之下,高先生选择曝光维权。问题是:裤子买了70天,他还能要求退货退款吗?衣服被染坏的损失,商家是否该赔? 今年6月21日。当时高先生看到某店在搞活动,原价169元的休闲裤只要114元,他觉得合适就下单了。裤子到货后,他一直没穿,一直到9月才想起来。 9月4日这天,高先生的妻子把一家人换下来的衣服一起放进洗衣机清洗。等到晾晒时,却惊讶地发现——好几件衣服全都变成了黄褐色。其中包括女儿的一件白色裙子、几件短袖以及一条毛巾,几乎没有一件幸免。 一开始,她还以为是自己操作出了问题。但仔细一看,这些衣服以前都洗过,只有那条黑色短裤是第一次下水。为了确认,她单独把短裤放进水里轻轻搓了几下,结果水立刻变成酱油色。事实已经很清楚:罪魁祸首就是这条掉色严重的短裤。 高先生的妻子想办法抢救,部分纯白衣服通过反复清洗终于恢复,但仍有价值600多元的衣物彻底报废。 高先生于是联系店家,说明情况,并提出合理诉求:只要求赔偿200元。他认为,这些衣服虽然不是全新,但确实因为裤子质量问题被染坏。没想到客服却冷冷回绝:“裤子买了两个多月,早过了质保期,最多退货退款,不赔一毛钱。”更让人气愤的是,对方还甩下一句:“你爱投诉投诉去。” 高先生再三沟通无果,甚至联系了店铺所属公司,依旧被推诿。多番受挫后,他决定曝光事件,通过媒体与社会舆论来讨个公道。 那么,从法律角度,这件事该怎么看? 第一,裤子是否能退货退款?很多消费者会以为,商品超过“七天无理由退货”期限就不能再退换了。但事实并非如此。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经营者提供的商品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退货、换货或要求修理。七日后,如果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消费者依然可以退货。 高先生买的裤子掉色严重,属于典型的质量瑕疵。即便已经穿越了七天期限,他依然有权利要求退换货。这里的关键点不是时间,而是商品本身是否符合质量要求。 第二,店家是否需要赔偿衣物损失?答案是需要。根据《产品质量法》第四十四条,因产品缺陷造成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生产者或销售者要求赔偿。高先生裤子掉色,不仅导致商品本身有问题,还直接造成了其他衣物报废。这属于典型的“产品缺陷导致财产损失”,店家必须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举证责任由谁承担?在消费者维权案件中,商家往往会辩解“是消费者洗涤不当”。但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三条,经营者应当承担举证责任。如果认为不是质量问题,就需要拿出检测报告、鉴定结果来证明。高先生已经提供了掉色实证,店家若无法反证,就要承担责任。 第四,高先生的索赔是否合理?从金额来看,高先生的衣物损失共600多元,但他仅要求赔偿200元,远低于实际损失。这体现了消费者维权的理性与适度。相比之下,店家不仅拒绝,还态度恶劣。这种处理方式,不仅涉嫌违法,还会带来极大负面影响。 第五,消费者如何维权?高先生曝光事件,已经引发舆论关注。但除了曝光,还可以走以下几条正规渠道: 向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请求行政部门介入。向消费者协会申请调解。若仍无法解决,可通过诉讼主张权利,要求退货退款并赔偿损失。 在诉讼中,高先生只需提交订单凭证、染色情况照片、聊天记录等证据,即可证明裤子存在严重质量问题,法院通常会支持其诉求。 从社会意义上看,这并不仅仅是“一条裤子”的问题。它折射出消费市场中的普遍矛盾:部分商家仍在以“过保”为理由推诿责任,漠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而消费者面对这样的情况,往往因为维权成本高、耗时久,选择息事宁人。 但随着法律意识的普及,越来越多的人像高先生一样,敢于拿起法律武器维权。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不是写在纸上的摆设,而是真实可用的盾牌。 这起案例也提醒消费者:买到商品后最好尽快试穿清洗,如发现质量问题要及时维权。同时,一定要保存好购物凭证、相关聊天记录、照片视频,这些都是关键证据。 对商家来说,诚信经营是底线。冷漠推诿不仅可能面临行政处罚和诉讼,还会直接损害品牌口碑。尤其是那句“你爱投诉投诉去”,不仅伤害了消费者,更让公众看到了态度上的傲慢。 最终要明白的是:掉色裤子毁的不只是几件衣服,更是商家与消费者之间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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