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扬子晚报
扬子晚报网9月13日讯(记者范晓林薄云峰)证监会9月12日发布消息,近日,证监会对*ST东通(东方通)涉嫌定期报告等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作出行政处罚事先告知。
经查,*ST东通连续四年虚增收入和利润,违反证券法律法规。证监会拟对上市公司罚款2.29亿元,对7名责任人合计罚款4400万元,对实际控制人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
证监会公告。
*ST东通涉嫌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深交所将依法启动退市程序。对于可能涉及的犯罪线索,证监会将坚持应移尽移的工作原则,严格按照《刑法》《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的规定移送公安机关。
其中,黄永军时为东方通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泰策科技时任董事,对其给予警告,并处以2650万元的罚款,其中: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以950万元的罚款,作为实际控制人处以1700万元的罚款。
*ST东通市值36.71亿元。
此外,黄永军在重大违法活动中起主要作用,情节较为严重。依据相关规定,证监会拟决定:对黄永军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根据《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东方通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
2018年12月,东方通收购北京泰策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策科技”)100%股权,泰策科技成为东方通全资子公司。
2019年至2022年,东方通通过泰策科技虚构业务、提前确认收入等方式,虚增收入、利润,导致东方通披露的2019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据悉,东方通公司证券发行文件编造重大虚假内容。2022年6月至11月,东方通多次披露《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募集说明书》申报稿或注册稿。2022年11月15日,东方通披露其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注册批复的公告。2023年6月7日,东方通披露《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东方通披露的募集说明书引用了公司2019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中营业收入、利润总额等虚假财务数据,在公告的证券发行文件中编造重大虚假内容。
用户10xxx02
四年造假。都没有查到,无语。
-田
上市公司诈骗与一般诈骗犯的区别不知道在哪里?
123 回复 09-14 13:56
区别是个人咋骗,个人坐牢赔偿,上市公司咋骗,咋骗人没大事,上市公司背锅,这就是区别
天骏泰-陈树明
禁入十年,毛都没掉一根,怕你爱吗?
紫阳
罚的太轻,对主要负责人,该抢毙。坑了我五万元,还不知坑了多少股民,杀了他都不解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