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学些法律知识是有用的! 昨天刷到个视频,我跟小伙伴都惊呆了——广东有个师傅开挖掘机清淤,铲斗一升起来,居然有条比半个铲斗还大的鲤鱼在里面扑腾!我本来想评论“这班儿上得值,晚上加餐”,结果往下翻评论直接懵了:有人急着喊“放了吧!鱼肚子有籽”,还有人说“这是公共资源,私自带走要被罚”,我晕!这事儿咋还这么复杂? 你们看那视频,师傅本来按部就班清淤,铲斗一挖一升的,突然就听见里面“蹦跶”响,停了车凑近一看,好家伙!鲤鱼肚子圆滚滚的,一看就像带籽的。周围工友都围过来,有人赶紧拿手机拍,这视频一上传,转发量直接破10万。评论区里分成三派:广东本地网友说“搞掂晚饭,巴适得板”,把这鱼叫“职业福利”;爱鱼的网友急得跳脚“快放生,别吃亲鱼”;还有人操心“野生鱼得检测,现在污染多”,反正各说各的,没个准儿。我本来还跟我妈说“你看人家上班还能捞鱼”,结果我妈说“别瞎羡慕,指不定有麻烦”。 说真的,我一开始也觉得“不就是顺手捞的吗,至于吗?”结果我发小给我甩来个去年的新闻——东莞有个清淤工人,捞了3条两斤多的草鱼回家,被邻居举报后,渔政部门直接罚了他2000块!理由是“未经许可捕捞公共水域水产品”。我那发小之前在东江边上捡了几只小螃蟹,都被巡逻的提醒“公共水域的东西别随便拿”,当时他还郁闷了好几天,说“捡个螃蟹还犯法?这也太离谱了”。 后来我特意去查了《广东省渔业管理条例》,里面写得明明白白:江河、湖泊的渔业资源归国家所有,哪怕是清淤意外捞到的,也得交给渔政部门处理。更扎心的是,要是这条鲤鱼真带籽,属于“亲鱼”,广东部分水域3到6月是亲鱼保护期,别说吃了,放生都得报备!我发小说“之前听人讲‘万物都有归属,不是你的别硬拿’,现在才算懂了,这不是矫情,是真有规矩”。你说这事儿闹的,本来是个开心的意外,要是师傅没搞清楚就带回家,岂不是芭比Q了? 评论区还有人说“你看,认真工作就有惊喜”,我真得杠一句——师傅清淤是本职工作,捞到鱼纯纯是运气,跟“认真”有半毛钱关系?去年深圳有个快递员,为了送完最后一个件加班到半夜,结果骑电动车避让行人时摔了,快递破了还赔了客户500块,他不认真吗? 现在最让我无语的是那些喊“赶紧放生”的网友,没人问一句:这条鱼要是没被挖起来,会不会死在淤泥里?广东水利部门去年发过报告,河道淤泥超过30厘米,鱼窒息死亡的概率能涨60%,这次清淤的河道看着不深,淤泥肯定堆得不少,这条鱼说不定正等着“救命”呢! 我之前听长辈说“做事得看本质,不是搞表面功夫”,就像人家讲的,把鱼捞起来至少能看看它活不活,要是直接扔回没清完淤的河道,鱼和鱼籽照样活不成。更讽刺的是,去年广州有个清淤队,把捞到的鱼暂养着,等清淤结束再放回去,结果被网友骂“想占鱼,多此一举”,你说这委屈不委屈? 总之,咱看个乐子就行,别跟着瞎喊“职业福利”“赶紧放生”。 真遇到这种事,师傅最好先联系渔政,搞掂报备,省得本来是个惊喜,最后变成麻烦。我发小现在还老说“上次捡螃蟹被提醒那事儿,算是长记性了”,咱也别传播不靠谱的说法,免得误导人。得闲饮茶的时候跟朋友唠唠,也别羡慕啥“捞鱼惊喜”了,安安稳稳拿工资才最实在,你们说对不?
我一直以为全国都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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