绣春囊并不是司棋的。司棋是替别人背了锅。但她并不冤枉——被撵也不冤枉,背锅也不冤枉。

我怎么知道绣春囊不是司棋的?抄检大观园,抄出了情书等物证,“凤姐见司棋低头不语,也并无畏惧惭愧之意,倒觉可异”。情书、如意、鞋袜,只能证明她与表弟有情;绣春囊却是明白无疑的色情用品,更严重一层了。如果绣春囊是司棋丢的,她怎么能这样镇定、“并无畏惧惭愧之意”?

更重要的是,如果绣春囊是司棋的,也一定是潘又安送给她的。她没有其他渠道得到这样的东西。而她与潘又安的私会被发现之后,“你兄弟竟逃走了,三四天没归家”;司棋“次日便觉心内不快,百般支持不住,一头睡倒,恹恹的成了大病”;鸳鸯探病,回去顺路探望凤姐,贾琏说出偷当之事;因求凤姐说情,贾琏答应出面把彩霞嫁给来旺儿子,引出赵姨娘向贾政讨彩霞;消息转到怡红院,宝玉怕查书而装病,引出第二天贾母查赌;贾母的发怒,弄得邢夫人害怕不敢回房,在园子里闲逛,遇到傻大姐拣了绣春囊——梳理下来,从幽会到绣春囊被发现,至少也是五六天时间,甚至可能更久些。

如果绣春囊是司棋的,这么敏感的东西,丢了怎么会发现不了?发现了怎么会不去寻找?“大天白日,明摆在园里山石上”,不至于好几天都找不到吧?
司棋没去找,就说明绣春囊并不是她的,她根本不知道这个东西。

不是司棋的,又是谁的?据王熙凤的分析:“这香外头雇工仿着内工绣的,带这穗子一概是市卖货”,园子里的姐妹、丫鬟,都没有渠道得到这样的东西。有人怀疑香菱,有人怀疑宝钗,认为她们可能从薛蟠那里得到。但自从薛蟠回京,香菱就搬出去,这已经是第二年秋天了,总不能专门进园来送这样的东西吧;薛蟠再放荡轻浮,又怎么可能把这样的东西送给自己亲妹妹;宝钗再怎么“闷骚”,又怎么可能把这样的东西带在身上,又不小心丢失?

就是来游玩的贾赦贾珍侍妾,或者服侍的年轻媳妇们丢的,她们也一定会赶快寻找,不可能扔着不理。绣春囊的主人,一定是大观园外面的人,又一定是偶然进园一次、以后再没有机会进来的。这个人是谁?

让我们再加一个线索:邢夫人见了绣春囊:“吓得连忙死攥住”;王夫人见了绣春囊,“气色更变”、“含着泪”、“泪如雨下,颤声说”;王熙凤见了绣春囊:“也吓了一跳”、“也更了颜色”、“又急又愧,登时紫涨了面皮”……从她们的反应来看,这绣春囊是非常严重的。那么,绣春囊的主人,就不知道这东西的严重性吗?

知道严重性,却没办法找回,这主人会怎么样?“三十六计,走为上计”,一走了之,死无对证。这是很正常的反应。
偶然有一次进园子里;以后再没机会进去;发现丢了绣春囊害怕到逃走。这几个因素凑到一起,除了那个“无故走了”的潘又安,还能是谁?

潘又安带了绣春囊进园子,当然是准备送给司棋以引诱其“情欲声色”的;“虽未成双”,就被鸳鸯惊散,绣春囊也没来得及送出;没送司棋自然不知道,所以“并无畏惧惭愧之意”;潘又安当时“穿花度柳,从角门出去了”,出去才发现丢了重要敏感的东西,但又没机会进去寻找。于是越想越怕,终于一走了之。

如果只是畏惧逃走,这潘又安也太没担当,配不上司棋勇敢大胆的爱情。但潘又安走了,司棋又不知道,这绣春囊就成了死无对证,司棋就不会暴露了——后来导致司棋被撵的是情书如意鞋袜,并不是绣春囊。

潘又安的逃走,是胆小畏惧,又何尝不是侧面保护爱人?
司棋被撵,是因为“私情”而非“奸情”;虽然发现私情是由绣春囊引起的,但司棋是在替爱人背锅,也不算冤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