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技术部 科技人才与科学普及司原副司长李勇受贿一案公开宣判,单独或伙同他人非法收受相关单位或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169万余元。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李勇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一十万元;扣押在案的赃款赃物及孳息依法没收,上缴国库,不足部分继续追缴。为了这么点钱要坐牢11年,何苦呢?
科学技术部 科技人才与科学普及司原副司长李勇受贿一案公开宣判,单独或伙同他人非法
黄教授
2024-08-29 10:0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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