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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有价,讨薪无门:未签合同导致的“完工困局”

劳动有价,讨薪无门:未签合同导致的“完工困局”一、完工即欠薪:套房装修后的“空心承诺”2025年2月16日,青岛市市南区
劳动有价,讨薪无门:未签合同导致的“完工困局”一、完工即欠薪:套房装修后的“空心承诺”

2025年2月16日,青岛市市南区曜某酒店12楼总统套房装修工程正式开工,工人代表程先生与工人带着工具和对劳动报酬的期待进场作业。该工程施工材料及人工劳务费共计约25万,其中人工费15万左右,材料费10万左右。进场后先拆除墙面和部分地面,所有原始窗户全部拆除后更换新的断桥铝合金窗及窗台防水处理;拆除完成后按图纸施工,瓦工用红砖和加气块隔墙并双面抹水泥砂浆;接着水电工进场房间布管,卫生间做上下水管改造施工及电工线路布管穿线;防水工人进场做两遍丙纶和两遍柔性防水,瓦工再次进场做卫生间防水保护层;木工进场放线制作所有墙面及顶面石膏板造型吊顶,客厅电视墙焊钢架及阻燃板包基层;吊顶做完后油工进场贴石膏线及刮腻子后打磨刷乳胶漆,6月20号房间全部保洁收工。

然而,完工的喜悦很快被欠薪的阴霾笼罩。截至11月19日,酒店开业已近五个月,农民工应得的15万左右人工费、10万左右材料费,分文未付。更令人无奈的是,整个施工过程中,酒店始终未与工人签订任何书面协议或合同,仅通过口头指令和群聊消息安排工作。这种“先干活后谈钱”的模式,为后续欠薪埋下了隐患,也让农民工陷入了“干了活拿不到钱”的被动局面。

工人们起初都认为,曜某酒店作为正规经营场所,不会拖欠辛苦钱。但从工程完工到酒店开业,他们的期待一次次落空。更让人气愤的是,当工人们追问付款时,酒店竟以“没签书面合同”为由拒绝结算,声称“没合同就没法走付款流程”,把责任推到了辛苦施工的农民工身上。

二、法律明确的“劳动对价底线”

酒店以“未签合同”为由拖延付款,实则违背了法律明确的劳动报酬支付原则。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书面劳动合同并非劳动关系成立的唯一要件。农民工按酒店要求完成装修工作,双方已形成事实劳动关系,酒店理应支付劳动报酬。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更是直指欠薪问题的核心:第三条规定“农民工有按时足额获得工资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第二十八条明确“施工总承包单位或者分包单位应当依法与所招用的农民工订立劳动合同并进行用工实名登记”。酒店既不签订劳动合同,又拖欠工资,已涉嫌双重违法。

即便抛开劳动关系不谈,从民事合同角度看,工人已实际履行装修义务,酒店也已接受劳动成果并投入使用,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九条“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酒店拖欠费用的行为同样缺乏法律依据。

这些法律条款清晰表明,无论是否签订书面合同,农民工的劳动报酬都受法律保护,酒店的拖延借口站不住脚。

三、讨薪路漫漫:从协商到威胁的无助挣扎

面对酒店的欠薪,工人们一次次上门讨说法。起初他们找酒店董事长,对方避而不见;找工程部经理,得到的也只是“财务在核算”“领导还没批”的敷衍答复,从没有过具体的付款时间。眼看着酒店开业迎客,自己的血汗钱却没着落,他们只能尝试外部求助——抱着最后希望向上级监督单位反映情况,可反馈石沉大海;无奈之下多次报警,警方到场后也只能做简单协调,没法强制酒店付款,维权的路越走越窄。

据工人代表程先生说,酒店见他们不肯放弃,找来社会人员张某对工人进行恐吓,想用这种粗暴的方式逼他们妥协。这些农民工大多上有老下有小,出来干活就是为了挣点辛苦钱养家,没想到会被这样对待——威胁不仅戳着他们的安全底线,更践踏了他们的劳动尊严。

因当时并未签署书面合同,工人们手中只有施工群聊记录、图纸照片这些间接证据。虽然能证明确实干了活,但具体到报酬核算,还得靠酒店配合。可酒店偏偏抓住这点钻空子,要么否认部分施工内容,要么刻意压低报酬标准,让他们陷入“有理说不清”的尴尬。欠薪的25万多块里,不光有工人的工资,还有工人代表程先生垫付的材料费,长时间拿不到钱,有些工人连房租都快交不起,孩子学费也成了难题,生活的压力压得大家喘不过气。

四、结语

五个月的讨薪路,工人代表和工人们从期待到焦虑,从协商到无助,但他们的诉求始终简单而坚定:拿回15万左右人工费和10万左右材料费,这是用四个多月汗水换来的劳动对价。他们不是要额外补偿,不是要无理诉求,只是想维护最基本的劳动权益。

酒店开业近半年,盈利状态下却拖欠农民工工资,甚至用威胁手段逃避责任,这种行为不仅违背道德良知,更触碰法律红线。农民工是城市建设的参与者,他们的劳动理应得到尊重,他们的报酬理应得到保障,希望相关部门能关注这起欠薪事件,督促曜某酒店尽快支付拖欠的费用,让农民工不再为血汗钱奔波,让“按时足额拿工资”这个最朴素的愿望,不再成为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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