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月3日,澳大利亚塔斯马尼亚州正式通过立法,成为该国首个为曾因性倾向被定罪的个人提供经济赔偿的地区,为一段黑暗的司法历史画上救赎的句号。
这段历史充满滞后与不公:塔斯马尼亚直到1997年才将同性关系非刑事化,是澳大利亚最后一个废除反同法律的州,比首个破冰的南澳大利亚州晚了20余年;而男性公共场合异装的禁令,更是延续到2001年才被取消。在这些旧法之下,无数人因身份遭受指控、定罪,部分人还被迫接受“转换疗法”,人生被强行改写。
此次赔偿方案针对性填补了历史亏欠:仅被指控者可获15000澳元(约 70000人民币)赔偿,被定罪且服刑者最高可领75000澳元,前提是申请人需先申请清除相关不良记录;曾被迫接受“转换疗法”的人士也被纳入赔偿范围,全面覆盖受旧法伤害的群体。
公益Equality Tasmania 透露,旧法下已有约100名男性被指控或定罪,随着异装行为被起诉者纳入赔偿范围,符合资格的人数或将进一步增加。为赔偿标准提供专业建议的莫纳什大学人权法教授宝拉・格伯(PaulaGerber)直言:“这些法律从根源上就是错误的,如今的赔偿与平反,正是对历史错误的正式承认。”
从迟到的非刑事化到如今的主动赔偿,塔斯马尼亚用立法行动践行平权承诺。这场跨越数十年的救赎,不仅是对受伤害者的慰藉,更为澳大利亚乃至全球的历史不公纠错提供了正向范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