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住建局发布深圳市第三批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名单

中国基建报 2024-02-15 02:26:00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发布深圳市第三批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名单的通知

前海管理局,各区(新区)住房和建设局、深汕特别合作区住房建设和水务局,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我市装配式建筑产业发展,根据《深圳市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管理办法》(深建规〔2023〕8号)、《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组织申报深圳市第三批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的通知》,我局在各单位自愿申报的基础上,经专家评审和公示,现将深圳市第三批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名单予以发布(具体名单详见附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挥市产业基地示范作用

被认定为深圳市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以下简称“市产业基地”)的单位,应当按照《深圳市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管理办法》(深建规〔2023〕8号)的相关要求,切实做好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实施计划的细化和落实,及时总结经验,推动产业链上下游的技术进步和产品升级,加强产业链聚集和辐射效应,充分发挥市产业基地的示范引领作用。

二、做好市产业基地属地管理

各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做好市产业基地的属地管理工作,加强与市产业基地的合作交流,发挥市产业基地的产业带动作用,推动各区装配式建筑产业发展。

三、加强市产业基地评估考核

市产业基地应当根据我局当年度评估考核通知要求,及时报送年度工作报告、实施计划完成情况、统计报表等材料。我局将对市产业基地开展评估考核,评估不合格且在限期内未完成整改的,将撤销其资格并予以通报。

特此通知。

联系人:朱亮

附件:深圳市第三批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名单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2024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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