稀里糊涂来到异世,原本只想安分守己的过日子,没想到一次以外,风骚男,痴情男,邪恶男,纯情男,腹黑男……个个接踵而至,好吧,她也不挑食,只得一一笑纳,可是,那么多男人,需要钱养啊,而且,
稀里糊涂来到异世,原本只想安分守己的过日子,没想到一次以外,风骚男,痴情男,邪恶男,纯情男,腹黑男……个个接踵而至,好吧,她也不挑食,只得一一笑纳,可是,那么多男人,需要钱养啊,而且,
陆璘为尚书府公子,形貌昳丽,玉树琼枝。本该有美满姻缘,却在及冠之年,被一名乡下姑娘拿着信物找上门来。陆家祖父这才想起,曾为孙子订下过婚约。陆璘按祖父的吩咐,娶了那个乡下姑娘。他自然不喜欢她,甚至是厌恶,三年夫妻,毫无情分可言。本以为她费尽心机得到如今的荣华富贵绝不会放手,却没想到当他和她说想娶老师之女为平妻时,她回说,他们和离。虽意外,却如释重负,他答应了。而她拿了放妻书之后离去,从此再未出现在他面前。*四年后,陆璘仕途不顺,从京城贬至安陆为县令。在那里,他遇到了人称“小医仙”的女大夫施菀,才想起自己与她做过三年的夫妻,也才想起她的家乡是安陆。但她与记忆中那个肤浅无知而又心术不正的女人截然不同,她美貌,聪慧,善良,常露在脸上的笑容,如春风一样撩拨着他的心。他觉得这个小镇也没那么差,也有心想接她回京城。思虑良久,他和她道明心意。她却莞尔一笑,一边晒着身边的草药,一边随意道:“陆大人高门贵胄,我们身份悬殊,不合适的。”*七年前,施菀曾不自量力,痴心妄想爱过一个人。他是名门公子,而她只是一个山里出来的乡野村姑,明知两人是云泥之别,却还是心存侥幸嫁给了那个自己触不可及的人。那时她还年轻,以为自己的一腔爱意总能得到回应,直到被现实伤得体无完肤,她才认清自己的无知,她的梦不是梦,而是个笑话。
因为我的读者dt902的可爱留言,“昨晚问老公:你穿成了古代女子怎么办?答:适应社会,融入生活。再问:生孩子也能适应?答:当然,为了活下去怎么都行,别以为就女人适应性强!又问:在大户人家要妻妾共有一夫呢?答:答案同上,生理都能忍耐别说心理了,爱上古代种马那是自己找罪受,有富贵享再好不过,不用像这辈子一样作牛作马了。真没想到我老公这么剽悍,我抱住他狂亲了好几下!”而一时兴起写的文。连大纲也没有,写到哪儿算哪儿。感谢dt902的支持,请千万不要有代入感,偶会不好意思写的。男穿女。慎入。
同名实体书今晚开始预售啦,具体可见微./博“笑佳人”,么么!
穿书不恐怖,穿书发现自己是通房丫鬟预备役,而跟她竞争上岗的另外一位选手是女主才恐怖。作为跟女主同一条起跑线的选手,玉桃的存在就是为了衬托女主的善良勇敢聪慧,验证胸大无脑这个观念的正确性。临到被打死了也......
情不敢至深,恐大梦一场。她以为入了深宫,便会和其他的妃嫔一般,整日里需谋心计;她以为入了深宫,便会和其他的妃嫔一般,手上不可见的沾满鲜血;她以为入了深宫,便会和其他的妃嫔一般,可惜终究只是她以为。选秀入宫,之后的几里她始终如她十四岁那年一般,干干净净,美好如初,因为她遇到了他。本文是纯宫斗,不掺杂宅斗之类的,但是一如既往的是tian文。女主不是玛丽苏,不是傻白甜,起码是一个正常人,好吧,比正常人聪明了那么一点,运气好了那么一点。
《六朝燕歌行》洛都北宫。永安宫外。突如其来的惊呼声如同海啸,翻滚着往四面八方扩散开来。巍峨的琼玉阙楼上方,一具穿着衮服的尸身双手扶着栏杆,兀自傲然挺着胸膛,鲜血喷泉般从断颈中喷出。那颗戴着天子冕旒的头颅,此时正被人提在手中,冕延前方用白玉珠串成的垂旒乱糟糟绞在一起,摇晃着不断淌下血滴,如同一只血腥的玩具。秦桧提着刘建的首级,沿阙楼的墙面一路滑下。另一方向,吴三桂背着长矛逆势而上。
再狗血不过的穿越。一个女尊的世界。几个无端出现在她生命中的男人。都令她措手不及。然而她爱了。遑论国师,太尉,皇后,女皇,还是王爷。她原本以为,她可以守着她所爱,逍遥快乐一生。然而……她到底是谁?她忘记了有个人曾经说过,江山美男,唯我独尊!女尊np,结局完美H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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