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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稳可靠略腹黑周夫子x清丽钓系偏耿直宋小哥/夫子带娃教学日常 周自言穿越后当了七年父母官,却惨被罢官。 一路南下,花光钱财。 最终为了三个包子,把自己卖进正在招夫子的宋家。 宋家有个哥儿和七岁小豆丁。 周自言胡诌自己克妻,成功混到这份工作。 周自言:不就是罢官么,再考一次科举有何难! 以前考过的大/三/元,再来一个! 以前没收过的徒弟,直接创家塾,做院长,带着一群小徒弟回京干架。 ——几位学子,想不想系统地学习如何科举? 来来来,当朝状元周夫子亲笔所撰《科举考纲重点》,童叟无欺,只要二十两。 只是宋家那位哥儿,跟着自己学习后,总拿一些诗词来请教他。 情情爱爱,郎情妾意,周自言深感不妙。 小豆丁:夫子,我哥从小就被人说命硬,而你克妻,太配嘞。 意外撩动一位小哥儿的心房。 这位虚假的鳏夫,彻底风中凌乱。 * 宋卫风一眼就相中周夫子。 周夫子天生克妻,自己天生命硬,他们再相配不过。++++只可惜,周夫子是个大木头。 跟着周夫子读书,再买来《俏书生与俏哥儿》《一枝红杏满园春色》《霸道夫子与小哥儿夜会桃树下》,照着上面写酸溜溜的情诗。 近水楼台先得月,总能打开夫子的心门吧? 后来,宋卫风与这位‘克妻又瘦弱’的夫子站在朝堂之上。 回望过去恍然发现,自家这位夫子,原来曾经一人之下万人之上,享尽人间风流。 罢官:辞官弃职,或者是免除官职 教书先生科举种田流,比较慢热 阅读手册: 1.架空背景,金手指粗大,一切bug处都是因为作者智商太低圆不回来了qwq 2.主cp双向奔赴,但文中没有具体成亲情节和生子情节 3.作者是土狗,喜欢各种土狗情节,原谅我 4.cp控,视角只是为了方便写文,控党姐妹慎入预收看这里《穿越之种田做饭宠夫郎》古耽种田,主攻 燕程春意外穿成古代十五岁的少年,一睁眼就看到自己在成亲。 成亲对象还还是个一脸臭相的‘老男人’。 ‘老男人’其实只有二十五岁,是个哥儿。 家中恶亲太多,这才把他嫁给一个乡下穷汉子。 长得肤如凝脂,美艳不俗,就是啥活都不会干。 没事,燕程春上辈子干了十几年大厨,养个大媳妇有啥难的? 圈一块小田,种种菜,再搭个灶台,又能做美食了! 酥锅,金丝饼,煎肉焖饭…… 一路从乡下做到京城,不管多大本事,燕程春都没忘记投喂家中大媳妇。 少夫‘老’妻,妥妥的幸福! * 姜行知道家中亲人不喜自己,但没想到竟然给他找了一个刚刚十五的小少年! 夫少妻老,说出去成何体统! 可他这个小相公,虽然年少,却极为可靠,还有一手好手艺。 在吃食上的新点子层出不穷,一天三顿,顿顿不落。 看着自己愈发圆润的身材,姜行郁闷,他来这儿到底是受难,还是享福的啊?预收2:《骑机车拐走貌美大少爷[重生]》武力值max乐天派黄毛少年x胃病厌世美貌豪门贵少爷/诙谐风小甜饼 黄小毛相依为命的姐姐突然自尽身亡,他却意外回到五年前。 医院里,黄小毛躺在病床上,神情呆滞。 五年前,姐姐还活着,却刻意搀扶陌生男人的胳膊,对电话里矫揉造作:“什么呀?沈少没去见你吗?哎呀我忘了,沈少陪我来看我弟弟了,真不好意思,你痴心错付了呢。” 黄小毛这才知道:原来在外人眼里,姐姐一直是人人唾弃的绿茶心机女。 ……算了,姐姐先保命要紧。 黄小毛梳理出姐姐可能自尽的理由,成功逐个击破,顺便扭转了一下姐姐的形象。 可姐姐身边还有一个关系暧昧的男人——本市沈家二少爷。 沈二少有个求而不得的白月光,于是姐姐便成了替身。 黄小毛觉得替身梗很烂,于是骑着嗡嗡作响的破烂机车,紧靠着豪车停下,阻断沈二少和姐姐的交往。 他摘下头盔,用力甩动头上黄毛,笑出两个小梨涡,“少爷兜风去啊,我骑机车载你,酷酷拉风。” 沈二少爷:“……” * 沈厌泽追随白月光多年,什么都没留下。 他脑袋发昏,想找替身解闷,结果却撩开昂贵西装,淡定坐到黄小毛的机车上,“要是颠着我,不给你车钱。” “好嘞。” 他们骑行穿梭在大街小巷。 肩背宽阔,耳边轰鸣。 到最后,黄小毛查明姐姐的真相,找到了真实的世界。 沈厌泽却受不了天天跟着黄小毛暴走二里地,干脆勒令黄小毛滚蛋。 “滚。不要再骑着你那个总是半路报废的破机车来找我。” “行嘞,我换一辆更炫酷的红蓝双闪来接你!” * 勇敢无畏的人有了牵挂,无心风月的人重燃希望。 生命就是一场疯狂的冒险。 “沈先生,诚邀你和我继续探索世界。” “好的黄先生。”
季子漠是圈子里有名的不争气,没出息,一朝穿越到家徒四壁的古代,还有眼巴巴指望着他的弟弟妹妹,差点没一口气噎死。正在犹豫是去死一死,还是死一死时,县里有钱的哥儿吹吹打打的来让他入赘。还有这好事?唯恐出了变故,赶紧牵着弟弟妹妹去拜堂,以后又可以过上不需要努力,就可以吃喝不愁的日子了。面子?面子是什么,能吃吗?只是谁能告诉他,软饭为什么连一个月都吃不到,这下倒好,有了弟弟妹妹不说,还多了个身娇肉贵的夫郎。***齐玉人俊家富,骑马射箭,琴棋书画样样精通,却是桑农县名声糟透的哥儿,因为他十六岁那年年少轻狂,放言要让桑农县最好的人入赘给他。一年又一年,转眼就到了二十一,他成了县上远近闻名的笑话。他以为这辈子青灯古佛相伴一生,不曾想他娘趁人之危,真的逼的那个十二岁就中了秀才的人上了门,入赘到他家。齐玉想,他应当是恨他的吧!恨他毁了他的科举路,恨他误了他似锦的前程。当一朝家落,父母双亡,他与他被赶到大街上时,齐玉低着头等待着被抛弃。只是这个本应该恨他的人,却牵着他的手,一步一步往前走,说:“我先说好,我没钱没能力,你不要对我有太高的要求,最多饿死前把最后一口饭给你吃。”后来,这个没能力的人,一步步的扛起他的天。当许久许久以后,当齐玉白发苍苍,依旧记得那个夜晚,月光下,季子漠满身疲惫的坐在门槛,开玩笑的说:当一家之主还挺难的,我要是哭,是不是很丢人?***季子漠是个手控,齐玉那双手无瑕似玉,他最是欣赏。后来,有一段时间,那双手遭了罪,受过伤,浸过洗衣水,磨出过茧子。再后来,季子漠把那双手又养了回去。可是,他前前后后两辈子,见过最美的手,是那双因他而受了委屈的手,红肿却美的让他心疼。排雷:偏日常慢热文*****★★★★★推荐基友文《嫁错夫郎后》——风吹林安★★★★★推荐专栏预收文《抢个软绵绵的媳妇》《抢个软绵绵的媳妇》--文案桀骜不驯,狼心狗肺,是家人对顾辞远的评价,顾辞远觉得说的很有道理。自己要是不做些狼心狗肺的事情,怎么对得起父母对他的期待呢!所以当知道不良于行的哥哥有个暗恋的对象,并在书里见到那张照片时,他行动了。一个白白胖胖,笑起来一团软绵的男生,娱乐圈有名的谐星--云星烁。特别是知道云星烁也暗恋着他哥的时候,顾辞远点了根烟,突然觉得人生有趣了。酒会上,云星烁被人设计,他冷眼旁观,趁人之危的把他哥喜欢的人压在身下。艹,当狼心狗肺可真爽,自己真是不辜负父母的期望。顾辞远抱着软的像团棉花的人睡了个香甜,醒来后眨了眨无辜的眼:哥哥,我暗恋了你好多年。 ******云星烁喜欢了一个人很多年,那个人似清风明月,哪怕没有一个健康的身体,也无法遮挡住他的光芒。看着镜中的自己,云星烁连上前的勇气都没有,更不敢说告白,只能偷偷模仿着他的习性。他以为自己会喜欢这个人一辈子,可是有一天,他醒来后对上了一双美惑近妖的眸子,抱着他撒娇,说暗恋了自己很多年。从那以后,云星烁的世界乱了。“好哥哥,我不喜欢吃清淡的。” “好哥哥,活的不要那么规矩。” 顾辞远在自己的世界里横行霸道,云星烁想把他赶出去,可是他是个软糯的性子,一次次挫败在顾辞远委屈的眼神里。久而久之,云星烁想顾辞远的时间越来越多,而那个清风明月的人,却很少出现了。直到某一天他出现了,说顾辞远是自己家顽皮的弟弟,所做的这一切,都只是为了报复他这个哥哥。云星烁看着镜中的自己,沉默了许久,轻轻哦了一声,他就说,怎么会有人真的喜欢他。 会撒娇的小狼狗,帅逼攻+#++软绵绵,肉乎乎的自卑受
下本开专栏预收童养夫郎种田文。文案:宋声一朝穿越,成了宋家村同名同姓的穷书生,还有个长相秀气的小夫郎。 穷书生宋声身体弱,考了三次都没考上秀才,读书把家里读的穷的揭不开锅,大伯一家和二伯一家因此事吵着闹着要分家。 只有他的小夫郎不声不响,回了娘家给他借了银两支持他读书。 可后面原主考到三十多岁都没有考上,还总是埋怨家里,慢慢染上了酗酒的毛病,一喝酒还打人,小夫郎跟着他吃苦受累早早病死在床榻。 宋声想,既然占了他的身体,就得对他的人生负责。书是要继续读的,小夫郎也是要疼的。 他回忆了一下原主前世的记忆,目前进度条是—— 他的洞房花烛夜。 —— 我叫陆清,生来是最不值钱的哥儿,因着眉稍哥儿的痣太淡,爹又早死,村里有人说我是扫把星,过了十六还没有定亲,家里无奈将我嫁给了穷的叮当响的宋家。 本以为嫁过去会吃苦受累,可没想到成婚后夫君却待我极好,冬天给我买汤婆子,夏天给我做绿豆汤,让我好生喜欢。 以前村里人都爱说我是扫把星,可现在大家都说我旺夫。 因为我嫁过来后,夫君读书很顺利,我成了秀才夫郎、举人夫郎。夫君人真好,下辈子我还要嫁给他。 ps:生子文,主攻,第三人称。排雷见第一章作话。作者玻璃心,弃文不必告知,愿你能找到喜欢的那一本,比心。——预收《和童养夫郎一起种田的日子》程愫死后穿到了一本书中,成了个地主家的十岁稚子,还有个比他大了五岁的童养夫。上头有老爹外加八个姐姐宠着,他又是家中唯一男丁,就连夫郎都是现成的,程愫觉得这辈子终于可以过上不用996,躺平的咸鱼生活了。然而没过多久程家就遭逢大难,一夜之间一贫如洗,只余下几十亩荒田。看着自己年过半百的老爹和一连串的柔弱姨娘,还有相貌过于明艳的夫郎,程愫不得不背上养家糊口的重担。一开始只是种田,科举,养家糊口,后来一不小心成了太子太傅,当朝帝师。***程员外发妻早逝,娶了一串的姨娘生的却都是女儿,偌大的家业无人继承,程员外愁的头发都快秃了。后来有个算命的出了个主意,让他先给儿子找个童养夫回去养着。林宣是个哥儿,家里穷,孩子又多,爹娘听说之后连夜将他送了过来卖给了程家。一年后小少爷出生了,林宣以为自己的好日子要到头了,没想到程家并没赶他走。小少爷一天天长大,容貌也愈发俊朗,眼看快到了定亲的年纪,林宣有些失落。毕竟他年纪比小少爷大的多,配不上小少爷,等小少爷一定亲,他在这个家就彻底待不下去了。然而林宣等了又等,竟发现小少爷定亲的人是自己。ps:年下,差五岁,受绝美,后期生子。文名可能会改。
沈意一朝穿越,大荒年,干旱,粮食颗粒无收。夫郎还是个三年抱三。肚子里还揣一个,简直太可怕了。无钱无房无田无粮,居然敢生三胎,不,四胎,肚子里还有一个。真勇!现在,这个苦果子砸到他头上了。欲哭无泪,无良爷爷还要把原主的双胞胎儿子卖掉。老虎不发威,当我病猫,沈意举起火把,今天要敢卖我儿子养你们儿子,我就一把火烧了房子,日子不过了,大家都不用活,一起死。怒气冲冲的沈意看着眼前突然出现的画面,那不是我家吗,我现代的家,我的房间,我的床,床上是我的尸体。看着电脑桌边上的外卖,沈意口水泛滥。我,我能回去吗?有一层看不见的东西阻挡沈意无法冲进去,不过看着手一点一点穿透,只要他努力,总有一天可以把手伸进家里拿东西。哥,我死了,穿越了,灾荒,快点给我买点粮食衣服鞋子药品。再不支援一点,你弟弟我又要死一次了。沈意看看他家安静的夫郎,容貌底子应该很好,长腿肤白,就是太瘦了,养养就好。白捡的俊美夫郎,美滋滋。分家,养崽崽,逃荒,要过好日子……秦墨看着忙里忙外的夫君,原本完全不在意他的人,突然就变了,变得凶巴巴。只不过每一次的凶,都是对他的好。原本如止水的心,如春风佛过,涟漪微荡。……………我的接档文:(带着种植系统去逃荒)感兴趣的小伙伴可以收藏一下末世拼杀十年,整个世界被丧尸怪物占领。最后基地被攻破。周易和攻城的丧尸怪物同归于尽。在醒来,他穿越到古代一个农家,家中老人偏心,竟搓磨他们一房。父亲是个拎不清的孝子,为阿爹一句话,能卖掉自己家的孩子换粮食养兄弟侄子。周易,当我末世白混的。合离,分家,断亲,净身出户匆忙带着家人走上逃荒路……好在,他的种植系统还在。稻谷,小麦,红薯土豆,西瓜葡萄,解锁土地就能种植。周易,我再也不怕把自己饿死,把家人饿死。逃荒路上,他捡到一个长相异常好看的哥儿,养着养着,哥儿变成小王爷不说,还有崽了,这不养说不过去,养了,他连大周朝也要一并养了。算了算了,崽崽都有了,养一个是养,养一万个是养,养一千万个,好像也是养而已!周易盯着眼前用美色迷惑自己的秦舟:“你是不是早就盯上我了。”秦舟:”不是你先盯上我的吗,崽都有了,你还想退货不成,嗯。”末世大佬碰上修仙大佬,打不过,打不过,退散,不,认输,不,认命,白得美人有什么不好的,还送崽,挺好,还能修仙那就更好了!末世大佬攻VS修仙大佬受接档文2(带着百亿物资去逃荒)感兴趣的小伙伴可以收藏一下末世重生的时墨,购买百亿物资,准备苟末世。结果,末世还没来,他先被穿越大神送到古代一户农家。大旱三年,天灾人祸,不逃就死……原主是只老黄牛,带着阿爹夫郎和弟弟养活一大家子,起的比鸡早,睡的比狗晚,累死累活还不讨好,被搓磨的不成样子。时墨,是可忍孰不可忍,忍无可忍,无需再忍,分家,断亲……手打无良阿爷。脚踢欺人叔伯堂兄弟。教训贪得无厌的亲戚,时墨带着阿爹夫郎养胖崽崽和弟弟。别人逃荒吃的是草根啃的是树皮,喝的是泥浆水……他家吃的是大米白面啃的是骨头鸡翅,喝的是矿泉水牛奶。苏七看着再也不肯被时家吸血扒皮,就想带着二房过日子的夫君,崽崽胖了,有肉了,弟弟身体好了,结实了,阿爹身体也好了,他也胖了一些,哪怕逃荒,日子也变得开始有盼头……
《糙汉的乖仔小夫郎》【没有金手指亦没有空间,家长里短,请君入座,小姐少爷们,请~】沈夏被他家给卖了,卖给最穷的村最穷的人家,田竹川买了一个小夫郎,一个有些泼辣有些乖张的小夫郎,他好矮,勉强到自己的心口。小夫郎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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