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本应是天生仇敌的两名少女,却因一桩离奇命案而相识相交,结为知己,从此同踏江湖之路。
而本应是天生仇敌的两名少女,却因一桩离奇命案而相识相交,结为知己,从此同踏江湖之路。
①本文的唐朝非历史上的唐朝,后续会架空走向。故事纯属虚构,权当圆梦,切勿当真实历史,作者水平有限非历史系出身,私设纯属为剧情服务。
【同名有声剧已上线喜马拉雅】城北有个大户人家,宅子里住了个将死之人,院子中常常晾着一口棺材,生怕那口棺霉了。要死了的容家千金身子娇弱,一年到头也踏不出宅子几步,见过她的人都说可惜,可惜红颜薄命,是个活不久的。那日万鬼之主坐在她身侧,除她外无一人看得见。“想续命么。”万鬼之主如是问。
恶人或英雄,权柄或信义,抉择皆在一念间。温明裳入京初识洛清河时,对方是同僚口中善恶莫辨的少年将军。危境中力挽狂澜救雁翎于水火者是她,胜后舍仁义之名下令屠城者亦是她。“成事者必有牺牲,我问心无愧。”这是洛清河最初予她的回答。年轻的小温大人闻言眉头一皱,痛骂一句:“虚伪!”年少成名的将军回头冲她淡然一笑:“不及温大人天真。”原以为日后必定老死不相往,却不想拨开北地风雪,温明裳看见了被藏于明堂之下的人心之斗。再回首,她看见那人打马而来。“前路必定风起云涌,你可以退的。”“可我不愿。”盛世亦有暗流涌,乱局铁血铸关隘。即便明知金雕玉砌之下枯骨成灰,我辈仍愿血为书,笔作骨,荡一卷浩瀚长歌。架空背景,没有原型,也没那么考据。墨翎三部曲之二的朝堂篇,第一本江湖篇看专栏,时间线差异有,没看过不影响阅读。文臣武将组,从看不顺眼到真香。两个人都不会是纯粹的好人,屠城是真的,虽然有原因。介意的慎入。剧情流,he。12.16入v,到时候三更www
养在深闺的姜满突然丧父。朝夕巨变,辰时还是富家女,到了酉时,姜满便已一纸为奴。买她的人,正是她的仇人。仇人姓沈,出身清贵,只手遮天,吃人不吐骨头。姜满怕她。可姜满更得讨好她。家中生意,须得沈问首肯;她的死活,全凭沈问垂青。身家性命系于一人,姜满战战兢兢,曲意逢迎。她愿作她的棋子、她的玩物,却怕被送进了宫,从此不能回头。大仇未报,姜满忍痛苟活,甚至不惜自辱,趁夜入了沈问的幔帐。她与她的仇人同床共枕。同床共枕,仍未改变沈问的淡漠疏离。姜满的心比沈问的人更冷。姜满在等。等哪一日被发去打探消息,等残花败柳,草席裹身。然而,等着等着,姜氏酒坊,竟重回盛况;她的病色,也在一天天润物无声中,被谁抹去,换了形容。她等的那一日始终未到,春去秋来,姜满等到的,只有一颗先动的心。她想为自己的心找一个答案,去寻沈问,那人只有轻飘飘一句:“我爱重你,又与你何干?”这是白日里的话,姜满如何会信?漫漫长夜,她自有伎俩,套取真言。意乱情迷间,沈问喃喃道:“阿满,这一世,我便保你周全……”#富家女惨变金丝雀##沈女史重生赎爱妻#年下攻CP,娇弱美貌金丝雀竟是小狼狗×亦正亦邪沈女史原来黑切白本文将于6月24日从第19章入v,入v当天掉落万字更新。谢谢大家一直以来的支持。
在下顾白衣,幸会。 食用说明1.高冷作死反派师姐×重生戏精女主师妹。2.文中境界等级为:初境、通灵、鉴心、乘风、踏月、逐云、无极、绝意、归尘。3.本文反转较多,不会没有波折,一路甜饼到大结局。4.修过文,原版是几年前写的,一切内容以晋江版本为准。
【已完结】商粲穿成了修仙门派的首席弟子,少年天才,意气风发,她过的顺风顺水,从没遇上过什么难事。就连她那人人都说性子冷清不好接近的漂亮师妹,也只会在看到她的时候扬起柔和的笑,温顺乖巧的唤她师姐。她本以为将来也会一直如此,但到底天命难测。多年之后,云端一袭白衣宛如谪仙,好看的眼睛却没了神采,向来冷静自持的声音微微颤抖着,一字一顿的对她说:“师姐,要么你留下,要么我随你去。”已经变成魔修的商粲眼神闪烁,不敢看她。商粲曾经最喜欢听云端喊她师姐,喊这一声她就恨不得把什么都给她,天上的星星都愿意去为她摘下来。而如今时过境迁,再听这两个字,连撕心裂肺的痛楚都已过去,只余一点麻木的钝痛。她倾心疼爱的师妹最想要的,商粲总是给不了她。*玩世不恭稳中带皮师姐(攻)x清冷出尘寡言美人师妹(受)*非典型性仙侠,不分境界(武力值全由作者说了算的那种)*只相爱不相杀*1v1(但大概非常后面才会确定关系)、he(但会有虐)*作者喜欢狗血,不喜勿喷*防盗90%,72小时,补足可立即观看,感谢支持正版的各位专栏可看完结校园沙雕文《我把言情续写成百合了怎么办》------连载《不做朋友》------- 白木汐从十几岁开始就喜欢大她三岁的沈柊。 她们那时的关系很亲密,很容易就让人有种两情相悦的错觉。年少的喜欢多难藏,她藏得左支右绌几乎人尽皆知,终于在沈柊大学毕业前夕的夜里用尽勇气向正主说出了口:“我好喜欢你。” 然后白木汐倾慕了许多年的那张漂亮面孔上泛起显而易见的困惑,她听到沈柊的语气中满是躲闪:“……在朋友的意义上的话,我也很喜欢你。” 不需要更多的话语了,大家都是成年人,白木汐这辈子第一次从沈柊身边逃离。挣脱这场狼狈的初恋。 好吧,那就做朋友。逃了几年的白木汐想。总是有办法放下的。她们毕竟认识这么久,做朋友好像怎么也比老死不相往来要好上一些。 数年后,留学归来的偶像歌手被国民演员堵在后台休息室,白木汐心死的差不多,话也说得客气:“……沈老师,我们朋友之间有话好好说就是了……” 然后她看到记忆里向来月亮般柔和又清冷的沈柊面色苍白,声音抖得不成样子,却一遍遍执拗说道:“你说过喜欢我的,现在不算数了吗?”
新文《斩欢》正在连载中。*文案*【明月高高在上,受世间凡人爱戴,却无人触手可得,师叔比明月还要珍贵,可我却是拥有着她的。】温馨提示:1.HE,养成文请耐心观阅。2.非纯感情流文,有大量剧情为主。3.一切针对剧情和人物的理性探讨都能接受,但请不要因个别负面角色上升作者,鞠躬。wb:@河西落月-----------新文《斩欢》正在连载中-----------霍眠自幼长于深山,无亲无友,仅有一个教她习文练武的师父,将她视为己出,万般关爱,悉心照拂。然而这年春天,师父忽然掐指一算,声称自己命不久矣,不日就将驾鹤西去。霍眠听了这话,不以为意,只当师父是在同她说笑,未曾放在心上。不料次日醒来,师父气息全无,面容灰败,竟真的说死就死,撒手人寰。霍眠始料未及,就此孑然一身,成了孤家寡人,只好独自提剑下山,入了俗世红尘。只是江湖深远,前路不明,霍眠举目无亲,又无家可归,曾经心心念念的下山游历,却远不如她设想中的那般潇洒恣意。该怎么赚钱填饱肚子,好好活下去,则成了她所要面对的一大难题。好在有人告诉她:“玄凤楼乃是天下第一杀手组织,你功夫这样好,何不毛遂自荐,上门去求个差事?既能行侠仗义,铲除奸恶,又能赚取银钱,养家糊口,岂非两全其美的好事?”霍眠听后略一思忖:言之有理,自当一试!于是几日后,霍眠主动拜访玄凤楼,由此得到了人生中第一件赚钱的差事。——却不是要她杀人,而是要她“护送”一个人。那人明眸皓齿,顾盼生姿,虽被禁于小小囚车内,却似端坐泠泠月光间,抬目看向霍眠时,一双眉眼含着笑,风情无限好。“我叫穆辞,姑娘叫什么名字?”
【已完结,感谢大家支持正版!大修过一半章节,改动较多,部分情节如有冲突,请以晋江为准】【作者是主角控,只写完美主角不写完美配角,连载期为了不影响配角命运和剧情走向,关闭了评论区。本文是疯批苏爽文,所有配角都是主角的助攻/阻碍/金手指,其性格经历围绕主角展开,早已注定,均为完善本书逻辑链和主角存在合理性而服务】 萧瑾穿成了狗血虐文里的炮灰女配。 一位集残废、女扮男装、迷恋男主于一身的奇女子。 这些都不重要,因为她根本活不过三章。 炮灰是当朝三皇子,战功赫赫,声威震九州,可使敌军闻名而丧胆,素有“鬼罗刹”之称。 然而就是这样一位杀神,却意外重伤,双腿尽废,成了走几步路都会咳血的残废。 还得了痨病,悬在断气的边缘。 原因无它,因为这是一本虐文,男主是太子,女主则是亡国公主。 炮灰存在的意义只有一个:灭掉女主的国家,然后美美领盒饭。 此时此刻,萧瑾看着废掉的双腿,再看看咳出的一大滩血,心态崩了。 和善地吩咐管家备好棺材,准备择日躺下。 系统的机械音响起。 “警告!宿主生命仅剩48小时,请尽快完成第一个任务,完成任务后即可延续生命时长。” “任务一:抢亲——强娶即将嫁给男二的女主。” “友情提醒一下宿主,只有当您完成所有任务后,再让女主楚韶杀死您,生命倒计时才会停止,您才能回到原世界。” 萧瑾沉默了。 她脑补了一位无法直立行走的肺癌晚期患者,在女主大婚之日,意气风发地摇着轮椅去抢亲的场景。 “……” 萧瑾:“我能选择死亡吗?” 系统:“不能哦,宿主。” - 历经波折,萧瑾终于完成了所有任务。 那一日,天高云阔,秋雁南飞。 楚韶踩着炮灰们的尸首,归故国,荣登大宝。 九州四海,莫不俯首称臣。 萧瑾穿囚服,被禁卫们押着,坐在轮椅上仰视新帝。 她满足了。 如今万事俱备,只待楚韶给自己一刀。 女帝楚韶眉目无双,冠冕垂下十二旒,提剑步下台阶,温和凝视着萧瑾。 就在萧瑾以为自己会被一剑穿心时,楚韶举起剑,割断了禁卫的咽喉。 剩下的禁卫皆白了脸色,跪倒在地。 楚韶却捧着满手鲜红,蹲在萧瑾身前,如同仰望神明,长久地凝视着她。 撂下沾血的剑,颤声说:“别离开我。” - 【高亮排雷!!】 1.虽然本文风格标的轻松,但部分内容不是特别轻松。 2.第138章-140章、第77章-第80章涉及副cp配角前代长辈线,狗血,非c,为圆逻辑链而作,请阅读相关章节作话,慎买。 【食用说明】 1.架空爽文,婉拒考据。 2.女主楚韶是病娇,不太正常。系统作用不大,萧瑾主要靠装逼生存。 3.结局有反转,是he。关于时间线的解释,在175章的作话里。
(穿插一些玄幻和轻微金手指,介意者慎入)木家老汉为了三亩水田和二两碎银,要把十六岁的三女儿木丁香许配给村头的张鳏夫,木丁香想到张鳏夫一连死了的三个老婆,宁死也不从,当晚就要去跳河寻死,恰好遇到正在河边洗衣服的女屠户楚虞。传闻中女屠户性格怪异而且好女色,年轻的小姑娘见着她都避着走,木丁香看着眼前明眸皓齿的楚虞“楚虞,不然你娶我吧,你看你衣服都洗不干净,我可以帮你洗衣服,给你做饭。”楚虞看了眼木丁香,没有立即答应:洗衣做饭我自己也能做,你还有什么别的技能。木丁香俏脸微红:我还会种地、养猪和养鸡,晚上能帮你暖床,其他的……你要是想……,也不是不可……楚虞:你还别说,我屋里刚好缺个洗衣做饭的人,明天就去提亲。注意有包子出没,她们的孩子是小精怪,后期会转化人身,可以定义为玄幻。*一如既往的家长里短和温馨日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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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将于11月2号入V,谢谢大家支持。洛清辞虽然知道自己的名字看起来很像是古言女主的名,但是却没想到自己有一天会真的穿到一个修仙文里去。更让她无奈的是,她穿的不是女主而是女主的炮灰师尊。这篇修仙文是个典型的大女主文,可是这个女主她不是人,她是条龙。在人龙势不两立的大背景下,女主前期被人类血虐各种惨,被男主渣,最后黑化开挂灭了修真界。而女主的师尊淮竹君,一开头就在序里把女主一家屠的只剩一个蛋,后来还各种作死作践懵懂拜师的女主,最后被废了灵根抽了仙骨死无全尸。洛清辞穿过去时,发现眼前地上满地的血,以及一枚黑黢黢丑不拉几的蛋状物体时,石化当场。她现在把这蛋煮了,来得及吗?许久后女主:师尊,你不是屠龙的煞神吗?怎么偏偏漏了我?洛清辞:你的蛋太丑了。女主:师尊,你这屈辱的模样,我喜欢极了。洛清辞:太变态了。女主:师尊,我喜欢你,你可曾有那么一点点的喜欢我?洛清辞:我又不傻女主:……偏执暗黑徒弟vs外冷内热师尊,本文又名《师尊何时能掉马》《我与师尊解马甲》【下一本预收《晨曦》文案】这世上能有比一觉醒来发现世界末日了更悲惨的事吗?唐朝雨告诉你,有,那就是才下楼被楼上邻居跳楼砸死。那都死了,还能更惨吗?唐朝雨告诉你,有。那就是她陷入循环了。她已经死了八十多次了,而且照这趋势,还会有第九十次,第一百次。她从惊恐无助,到麻木自弃,再到破釜沉舟,终于找到了一点存在的意义,她遇到了宋晚风。也许老天这么戏耍她就是为了遇到宋晚风呢,让宋晚风不会过得这么苦。直到有一天,她世界陡然崩塌,她的确是为了宋晚风而来的,可是不是为了让她过得好一点。在宋晚风眼里,这个世界早就该毁灭了,那些混迹在活人里的恶魔,远比那些丧尸更让人恶心。她曾经以为没有例外,直到遇到了唐朝雨。她说朝来寒雨晚来风,我们名字倒是挺合适的。第一次她嗤之以鼻,总觉得唐朝雨身上有一种清澈的愚蠢。后来她知道,那是她曾渴望很久的赤子之心。这个不该存在的肮脏世界可以消失,但是唐朝雨不能。
文文于辛丑年五月初七(6.17)入V——谨启旧文《女庶王》《定风波》已完结本文是古风正剧、权谋,结局he文案一:这是一个扮猪吃老虎的故事;作为大明最有实力的燕藩王独子,赵希言一出生便集万千宠爱于一身,幼年立为世子,然其纨绔不堪,既无文韬,也无武略,唯独继承了生母燕王妃的美貌,成为燕地有名的浪荡子,酒色两不误。文案二:名与利,付之天。笑把渔竿上画船。身在燕山近帝居。归心日夜忆东吴。斟美酒,脍新鱼。除却清闲总不如。人生贵极是王侯。浮利浮名不自由。争得似,一扁舟。引用管道升之词,为贯穿全文的题引Ps:本文结合唐宋元明全架空,主以明为背景。作者菌微博:-温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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