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完结,番外更新中)当人类开始太空移民时,将这新的时代命名为远航之年。混乱、战争与进化是时代的主旋律,从修真文明穿越到这个世界的谢传灯,将全新的文明回路掺入其中,成为时代见证。在这个不能修真的世界,他向人类打开了精神力基因进化的链接,是历史中的巨人。……“老师,道理我都懂,但是为什么我们要从黑诊所开始?”小徒弟问。“因为我们是无证行医。”谢传灯说。“扎针治疗和放血都是玄学吧?真能有效?”徒弟又问
(已完结,番外更新中)当人类开始太空移民时,将这新的时代命名为远航之年。混乱、战争与进化是时代的主旋律,从修真文明穿越到这个世界的谢传灯,将全新的文明回路掺入其中,成为时代见证。在这个不能修真的世界,他向人类打开了精神力基因进化的链接,是历史中的巨人。……“老师,道理我都懂,但是为什么我们要从黑诊所开始?”小徒弟问。“因为我们是无证行医。”谢传灯说。“扎针治疗和放血都是玄学吧?真能有效?”徒弟又问
爱奇艺vip2017-09-20完结重生于诡异而残酷的游戏世界他只有两个选择——吞噬,或被吞噬但这是人类的力量所能构建的世界吗?“你所在的地方,就是深渊。”——每个人类体内,都藏着一股能量,只要建立起与它的沟通,你将穿越生死、无所不能!
惊蛰是个太监。不过是个假太监。这是个秘密。比起这个秘密还要麻烦的秘密是,他和宫里一个侍卫勾搭上了。这侍卫长得漂亮,脾气还暴。当然,勾搭也是有原因的。惊蛰非常倒霉被一个奇怪的系统缠上,发布了一连串他根本完成不了的任务。更倒霉的是,任务失败,还会有惩罚!更更倒霉的是,第一次失败的时候,他的身边,还有个被卷起来的倒霉蛋儿!不过……倒霉蛋,倒是长得挺好看的。可惜,就是脾气不好。忒忒不好。*惊蛰也不知道自己是昏了头,还是得了病,怎么就给自己惹这么个麻烦。可能因为他好看。还特别漂亮。当他被人从冷宫拖出来,压着跪在地上时,地上浸满的鲜血染红了他的衣裳。有人踩着黏腻的稠血走来,将他拉起,仰头露出面容时——长着和漂亮侍卫一模一样的皇帝,正面无表情地盯着他。染血的手抚上他的侧脸,“怕什么?”他闻了闻惊蛰的脖颈,湿冷的气息令人哆嗦起来。“你不是喜欢寡人吗?”惊蛰悔啊,早知道,早知道他就……友人:“早知道你就不乱搞了?”惊蛰:“……可是他长得美啊!”友人:“你没救了。”【阅前提示】都是初哥。攻很疯,没有底线。风味古早,剧情不喜欢不要勉强,请及时止损。(可以骂作者bt,但请不要人参公鸡,鞠躬)--------------------------------------新预收《Beta在贵族学院求生》文案求收藏~01亚特兰学院开学那天,乔朗遇到了一个自称是为了改变他的命运而来的系统。所谓命运,就是他所处的世界实际上是一篇名为《路人甲变成贵族学院万人迷》的小说。而乔朗这个Beta的特招生,刚好是小说里的炮灰角色。贵族学院,路人甲,万人迷。这几个组合起来,一听就很狗血。在《路人甲》的小说里,以分化性征和家世背景将人分了三六九等,在亚特兰学院这个浓缩的小社会里有很多不能得罪的贵族学生。而这里面,最不能得罪的,就是三年级生的时生夏。这个Alpha如他名字,像盛夏般暴烈。初见时,乔朗就深有体会。随着剧情的发展,在系统的帮助下乔朗终于远离了炮灰的身份,本以为也应该步入他渴望许久的和平生活,岂料Alpha却如影随形。时日渐久,乔朗身上属于时生夏的信息素日渐增多。它们贪婪、霸道、肆无忌惮——Beta永远无法被标记的空虚,只会让Alpha越发偏执。02“乔朗,Beta是无法满足Alpha的。”在他们交往后,有人这么质问乔朗,“你应该主动离开时生夏。你俩根本不相配。”“是吗?”乔朗抱着书,“可我觉得,能被我爱上的人,应该觉得自豪。”他这么平静地说下去。“因为我也觉得我很好。”把人给气走后,乔朗找到时生夏,主动露出自己的后脖颈。“你的咬痕是不是又淡了?”乔朗不大高兴地说,“不然怎么还有人那么不长眼?”他以前的确是不想和Alpha在一起。尤其是时生夏这样可怕、暴戾的Alpha,总感觉非常危险。如果没有时生夏的步步紧逼,他们就是两条不会相交的平行线。可一开始不喜欢是一回事。现在喜欢了,那又是另一回事。少年如此宣称:“让他们都见鬼去!”他只会纵容时生夏。不过,身为Beta的乔朗知道的是。时生夏总是爱在他身上乱标记信息素。身为Beta的乔朗不知道的是。那些失控的信息素就像一头失控的怪物,痴迷地鲸吞着他所有的气息,就好像信息素的主人也为此发了疯。Alpha在咬住Beta的后脖颈的同时,决定要敲掉那些人的牙。见不得他好是吧?那就全部都给他去死。【阅前提示】都是初哥。AB恋,不变O。风味古早,随机掉落强制爱,不喜勿入。【文案文名有可能会改动,感谢理解。】
[为了不影响购买正版宝子的阅读,全文无防盗。也在这谢谢宝子们的支持,mua~]这是本文文案:v后晚上九到十一点更新,要是有事会提前或者请假。苏浅墨玩电脑的时候,不小心把水打翻到电脑上,触了电莫名其妙穿到了《七零甜妻》里面。好消息是他知道他是穿书了,坏消息是这本书是他妹妹发给他的,他没有看过。他妹妹在他旁边叭叭过,全文大概讲述了一个清秀的女知青以自己的能干大方赢得了不少人的欢心,最后选择了对她最好的男主。文中的人物角色不少,男配就有两三个。而他穿过来的就是其中之一,是送给女主金手指,送粮送票不求回报的二傻子青年。好在要送给女主的金手指还没给,一个灵泉空间,有了它,下乡这几年他起码有点保障和底气。*****一日,干完活的两人正巧一起换衣服还是直男的苏浅墨眼睛偷偷朝着身旁的人看去,这腹肌,这身材,他怎么就没有。刚脱了上衣的周言笙呆站在原地,不小心看了一眼苏浅墨,就完全忘记了换衣服这回事,心里想的全是,这人怎么这么白。*****又一日,苏浅墨收养来的小孩不吃饭,偷跑到山里去吃野草了。苏浅墨到的时候,人赃俱获。“喂,小孩,你再去外面吃野草,我就收拾你了。”苏浅墨扬了扬拳头。“就是就是,好好的饭不吃。”许多财在旁边应和。小猫蹲着气鼓鼓的,不理那两个人。苏浅墨也对跟过来应和的许老爷子无语。*主角金手指巨大,架空文*主角们1v1,sc*有重生的女配啥的配角,暂时还没想到*不用写作指导,先谢谢宝子们的建议哈——炮灰很为难[七零]——王孟幼作为书中土生土长的原著民,突然在一天被一个系统给绑定,觉醒了意识。在书中,和他定下娃娃亲的青梅竹马是主角攻,在下乡的时候遇到了他的真命天子,从此为爱痴狂,非卿不娶。而他作为炮灰,在乡下的时候病嘎了,合理为他们让路。但是关键现在他才五岁啊!小胳膊小腿的,一天天被沈临缠得紧挣不开,肉嘟嘟的小脸根本摆不出冷酷的表情。但是按照系统叔叔说的话,要是还是这样,他就摆脱不了早死的命运。所以,他做出了改变。其中包括早上不给沈临一个亲亲,中午不吃沈临喂的饭,过家家不当沈临的妻子种种。但是可恶的沈临根本不在意。王孟幼不亲他,他就疯狂亲回去。中午不吃他喂的饭,那就诱惑他吃。过家家不当他老婆,那就玩别的游戏。最后搞的王孟幼精疲力尽,沈临还意犹未尽。撒娇的老婆太可爱了,想亲死他。王孟幼发放了绝招,分床睡!第一次完成任务,欣慰不已的系统叔叔奖励了一个空间。但在认主的时候,沈临看到王孟幼受伤,也给自己搞了一个,不能让老婆一个人疼。空间成了两个人一起的。可恶的沈临,他王孟幼要和他势不两立!!!
《穿成年代文里已婚小知青》预收疯批美人重生美强惨黑化疯批美人受vs富帅强腹黑病娇嚣张攻嘴硬心软甜豆傲娇公主受vs养鸡喂猪织毛衣样样精通单手抱老婆攻一觉醒来,杨絮穿进了某年代文里,还跟长得和死对头姜颂一样的男人成了新婚夫夫。杨絮看着对他嘘寒问暖关爱备至的某人,杨絮冷呵装,再他妈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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