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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性懦弱的夏小冉遇上了一个目中无人的男人——傅希尧。傅希尧,就算他这辈子有一万个女人,夏小冉也不能有其他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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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静安一直认为,做正确的事,比做好的事更重要。后来她遇上了沈西淮。她对这位老同学的印象有三:成绩好,家里有矿,跟女友很登对。有一天,这位老同学问她想不想结婚。陶静安想,去他的吧,她心底里认为这并不正确,至于好不好,只有结了才知道。等把婚结了,她意识到,她被沈西淮给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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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手教原是各凭本事,取世上多余之财为我所用,天下财富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纵然一掷千金又何妨,你便叫作金还来,如何?”“多谢师父赐名,弟子就叫金还来。”“加一条教规不行?妈的废话多,本教主治你的罪!”事毕众人散去。先前那人惶恐,恭恭敬敬立于阶下,等候教主回来治罪,而金还来却早已把自己说过的话当作了放屁,到溪边找他的“小朋友”去了。“金还来你是笨蛋。”“是。”“我才是最喜欢你的人”“是。”……——记一个小偷和一个小丫头的故事注:脱离历史,经常出现数万银两,请自动忽略:)祝点进本文的朋友阅读愉快!(阅读时可以开音响,偶尔章节有背景音乐:)同系列文:已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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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如流十二岁时,曾定下过一门亲事。定亲信物是一把刀,刀身归他,刀鞘归未婚妻。  后来,父母自尽,外祖家满门抄斩,他从光风霁月跌落尘埃,握着弯刀远走他乡。  再出现在世人眼中时,他黑衣染血,手握无鞘弯刀,踩着刑狱司满门尸骨上位。所有人畏他惧他,视他为一把杀人不见血的“妖刀”,只有慕秋始终记得,如果没有十年前那场祸事,卫如流本该一直是光风霁月的皇室嫡长孙,而非如今黑衣血染的酷吏。  “世人视你为妖刀,可你不能也觉得自己只是一把杀人的刀。”“那你,愿意一直做我的刀鞘吗?”  藏锋于鞘,而我归你。  *  慕秋幼时收下过一把刀鞘。她曾以为她与卫如流是初识,后来才知,那是蓄谋已久的久别重逢。  #是竹马也是天降#  PS:1.妖刀×他的刀鞘,酷吏×他的美人2.这把染血的无鞘弯刀,被她枕在怀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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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本开《有风来时》】那一天,成茁决定去死。·非重生文/缘更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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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什么能阻挡我走向末日的脚步——你的爱也不能。-----------------------------------------本书亚马逊,当当、淘宝已有售,搜索书名就好。

连载 287人阅读

一念起,万水千山。和有情人做快乐事,不问是劫是缘。都在一念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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贼喜欢《因你的仰慕(上)》这本书,写的特别好,情节紧凑不拖沓,作者央央未青文笔很好,特别喜欢。支持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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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风赋,朔方行,乱世风起,千重恨。平胡曲,美人谋,风定长安,万里晴。一桩陈年旧案,引发一段奇缘,阴暗的人生中,照进了一束明光,炽热而耀眼。一纸赐婚,将二人紧密相连,多年以后,那道光,已然成为归途,她们携手并进,开辟了一个属于女子的时代。婚前苏荷:“我不会琴棋书画,也不会织布缝衣,不想做内宅娘子,更忍受不了宫中繁杂的规矩,我只会排兵布阵,骑马射箭,娶了我,只会让你的王府内院一团糟。”李忱:“李忱不过是从地府捡回一条命的废人,从无奢望良缘,又岂愿耽误娘子,然赐婚乃圣人之意,忱,不敢违君命。”婚后男配:“雍王只是个连路都无法靠自己行走的废人。”苏荷:“十三郎一日无法行走,我便背她一日,若是一辈子,那我便背上一生一世又何妨。”朝廷:“边将谋反,是诛九族之罪。”雍王妃苏荷:“雍王的选择,就是我的选择,朝廷负她,我便推翻朝廷,君王不仁,我便踏破长安,弑了那君。”权谋、日更、he、弱攻强受,攻因为幼年的一场权力争斗差点死了,所以一直坐轮椅。谋士X女将军,性格与能力互补,腹黑攻有八百个心眼子。架空唐代,仅以唐为背景,内容纯属虚构,请勿考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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