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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能想到?68岁的张桂梅,竟然在大庭广众之下说出这样的话,她紧张地说,“你

谁能想到?68岁的张桂梅,竟然在大庭广众之下说出这样的话,她紧张地说,“你

谁能想到?68岁的张桂梅,竟然在大庭广众之下说出这样的话,她紧张地说,“你快一点,祖宗!”你瞧瞧这紧张劲儿有多可爱!那天是高考誓师大会,学生们在台下排队领准考证,最后一名女生突然蹲在地上哭起来——她想起家里没钱交学费,怕考上大学也念不起。张桂梅拄着双拐挪过去,蹲得比学生还低,伸手替她擦眼泪:“傻丫头,学费的事有我呢,先把试考好!”可眼看着发车时间要到了,她抬头看了眼钟楼,突然急得直拍大腿:“祖宗哎,咱先上车行不?考上了咱再哭,这会儿没时间哭!”这话逗得全场破涕为笑,连送考的交警都忍不住抿嘴。再看这声“祖宗”里藏着多少急火攻心!熟悉她的老师都知道,每年高考前她都像上紧的发条——凌晨三点检查考场路线,五点盯着食堂熬银耳羹,生怕哪个环节出岔子。去年有个学生考前发烧,她硬是背着人从宿舍到医务室,100米的路歇了三回,嘴里念叨着“坚持住,祖宗,咱不能在这节骨眼掉链子”。校医说,那语气不像老师,倒像老母亲哄生病的孩子,急得嗓子都劈了叉。最让人破防的,是这失态背后的深情!张桂梅总说:“这些孩子的高考,是替几代人在考。”她见过太多女孩因为没考上高中,早早嫁人生子,在灶台和猪圈之间耗尽一生。所以每次送考,她都像守护珍宝的老母鸡,恨不得把学生们都护在翅膀底下。有次车开到半路熄火,她立刻下车拦出租车,见司机磨磨蹭蹭,急得直拍车窗:“师傅,求你快一点,祖宗!这可是去改变命运的车啊!”司机后来知道是送考,免费把车开到考点,还说:“头回见有人把‘祖宗’喊得这么让人想哭。”说起来,这声“祖宗”比任何豪言壮语都有力量!当教育专家们在讨论“如何缓解考前焦虑”时,张桂梅用最土气的方言,喊出了最滚烫的期盼。她或许不懂心理学,但她懂这些孩子——她们背负着大山的重压,每一分每一秒都可能被现实拽回泥沼。所以她宁愿放下“校长”的架子,用近乎哀求的语气,推着她们往光亮里跑。说到底,教育从来不是冷冰冰的公式,而是带着体温的托举。张桂梅的“祖宗”论,是把学生当成自家孩子的心疼,是怕她们被命运耽误的急切。当我们笑她“失态”时,不妨想想:这世上有多少人,能为了别人的前途,急得连称呼都顾不上讲究?或许这就是她最动人的地方——在她眼里,每个孩子都比“校长形象”更重要,每个瞬间都可能决定一个家庭的命运。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重庆,78岁的唐老太拆迁后跟儿子周某住,后患脑梗失自理能力。周某一人照顾不过来

重庆,78岁的唐老太拆迁后跟儿子周某住,后患脑梗失自理能力。周某一人照顾不过来

重庆,78岁的唐老太拆迁后跟儿子周某住,后患脑梗失自理能力。周某一人照顾不过来,便找妹妹帮忙。没想到妹夫脾气暴躁,直接动手打了周某,警察随后介入。妹妹委屈哭诉,自己要照顾怀孕儿媳,且母亲60多万拆迁款全给了哥哥,要求平分才肯照顾。双方各执一词,矛盾不断升级,家庭关系陷入僵局,原本和睦的一家人如今闹得不可开交。据报道,78岁的唐老太原本日子过得也算安稳,赶上拆迁,分到了一笔拆迁款。之后,她就跟着儿子周某一起生活。起初,一家人相处还算融洽。可天有不测风云,唐老太突然患上了脑梗,生活一下子失去了自理能力。周某看着躺在床上需要人照顾的母亲,心里满是无奈。他每天要上班,还要照顾母亲,实在是分身乏术。思来想去,他决定找妹妹帮忙。这天,周某来到妹妹家,跟妹妹说了自己的难处,希望妹妹能和自己一起照顾母亲。妹妹听了,眉头紧锁,心里也犯起了嘀咕。她无奈地说:哥,不是我不想照顾妈,我现在家里也一堆事。我那儿媳怀孕了,我得照顾她,哪还有精力再去管妈。周某听了,心里有些着急,说:妹妹,我知道你辛苦,可妈现在这个情况,我一个人实在照顾不过来。就在两人说话的时候,妹夫从屋里走了出来。他一听周某这话,顿时火冒三丈,大声吼道:你当初拿拆迁款的时候怎么没想到我们?现在需要照顾人了,就想起我们来了!周某也不甘示弱,回怼道:那拆迁款是妈给我的,跟你们有什么关系!两人越吵越凶,情绪也越来越激动。突然,妹夫冲上去,抬手就给了周某一巴掌。周某被打得一个踉跄,差点摔倒。这一巴掌下去,事情可就闹大了。周围的邻居听到动静,纷纷赶来劝架。从那以后,兄妹俩的关系变得越来越僵。原本和睦的一家人,如今见面就像仇人一样。唐老太躺在床上,看着儿女们为了自己闹成这样。她不明白,好好的一家人,怎么就变成了这个样子。唐老太每天躺在床上,望着天花板,她多么希望儿女们能够放下成见,重新坐在一起,好好商量一下怎么照顾自己,让这个家重新恢复往日的温暖。可如今,这似乎成了一种奢望。一、妹妹要求平分拆迁款的行为,是否合理呢?从拆迁款的分配来看,拆迁款本质上属于唐老太的个人财产。根据《民法典》第二百四十条规定,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唐老太作为拆迁款的所有人,有权自主决定这笔款项的分配方式。如果唐老太在清醒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情况下,自愿将60多万拆迁款全部给儿子周某,那么这一行为是合法有效的。妹妹以自己要照顾怀孕儿媳且母亲拆迁款分配不公为由,要求平分拆迁款,这一诉求在法律上缺乏依据。妹妹认为母亲把拆迁款全给了哥哥,自己心里不平衡,但这种不平衡并不能成为她主张平分拆迁款的合法理由。除非有证据表明周某在获取拆迁款的过程中存在欺诈、胁迫等违法行为,导致唐老太违背真实意愿分配财产,否则妹妹无权要求重新分配。从法律角度讲,唐老太的财产处分权应得到尊重,妹妹不能因为自身困难就强行要求改变已经完成的财产分配行为。二、妹夫动手打人的行为,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呢?妹夫在听到周某要求妹妹一起照顾母亲时,情绪激动动手打了周某一巴掌,这一行为明显触犯了法律。如果周某的伤势经鉴定构成轻微伤及以上,妹夫除了可能面临行政处罚外,还可能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周某因被打而产生的医疗费、误工费等合理费用。三、在赡养老人方面,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赡养老人是子女应尽的法定义务,不能因为财产分配等问题而拒绝履行。唐老太因脑梗失去自理能力,需要子女的照顾。周某作为儿子,在母亲患病后积极承担照顾责任,这是值得肯定的。而妹妹以自己要照顾怀孕儿媳为由拒绝照顾母亲,这一理由并不能成为免除其赡养义务的合法借口。虽然妹妹可能面临实际困难,但她应该通过合理的方式与哥哥协商解决照顾母亲的问题,而不是直接拒绝履行赡养义务。如果妹妹拒绝履行赡养义务,唐老太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妹妹给付赡养费或履行照顾义务。法院会根据唐老太的实际生活需求、妹妹的经济能力等因素,判决妹妹承担相应的赡养责任。综上所述,妹夫动手打人的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应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和可能的民事赔偿责任。妹妹要求平分拆迁款的诉求在法律上缺乏依据,不能因为财产分配问题拒绝履行赡养义务。而赡养老人是子女应尽的法定义务,必须履行。
上海,八旬的邱老伯无儿无女,晚年孤苦无依,便想用房产换取赡养。他想到侄女,可侄女

上海,八旬的邱老伯无儿无女,晚年孤苦无依,便想用房产换取赡养。他想到侄女,可侄女

上海,八旬的邱老伯无儿无女,晚年孤苦无依,便想用房产换取赡养。他想到侄女,可侄女拒绝了。无奈之下,他联系了20年未见的养女邱女士。邱女士心软答应了,邱老伯便出资买房,还把99%的份额给了养女儿子,自己只占1%。然而,相处过程中矛盾不断,邱老伯一气之下拉黑养女,养女也不再赡养。邱老伯后悔了,起诉撤销赠与,法院最终支持了他的诉求。6月6日,中华遗嘱库报道,八旬的邱老伯,无儿无女,独自守着一间老房子,日子过得冷冷清清。随着年纪越来越大,身体也大不如前,邱老伯心里越来越渴望有个依靠,能有人陪他说说话、照顾他的生活。思来想去,他决定用自己这套房产来换取赡养。邱老伯第一个想到的是侄女。他联系侄女说:叔老了,没个依靠,你看能不能来照顾叔,叔这房子以后给你。侄女却说:叔,不是我不想照顾您,我这也有自己的家庭要照顾,实在抽不出身。邱老伯听了,心里一阵失落,无奈之下,邱老伯又想起了20年未见的养女邱女士。他费了好大的劲,才打听到邱女士的联系方式。邱老伯告诉女儿,这么多年没联系,是爸不好。爸现在老了,想让你照顾爸,爸这房子……邱女士犹豫了片刻,还是答应了下来:爸,您别着急,我照顾您。邱老伯听了,心里别提多高兴了。他拿出自己多年的积蓄,又借了些钱,买了一套新房。在办理房产份额时,邱老伯想着养女以后也有个保障,便把99%的份额给了养女的儿子,自己只留了1%。他觉得,只要一家人能好好过日子,这些都不算什么。刚开始,一家人相处得还算融洽。邱老伯也觉得自己终于有了依靠,脸上渐渐有了笑容。然而,好景不长,矛盾渐渐浮现出来。邱女士的儿子觉得邱老伯太挑剔,生活习惯也不一样,总是对他指指点点。邱女士夹在中间,也是左右很为难。她试图调和两人的矛盾,可效果并不理想。邱老伯觉得邱女士一家不重视他,心里越来越委屈。在一次争吵后,邱老伯把邱女士一家拉黑了。邱女士多次尝试联系邱老伯,可电话打不通,她觉得邱老伯太绝情了,一气之下也不再赡养邱老伯。邱老伯觉得自己当初太冲动了,不该把房产份额给出去。于是,他决定起诉撤销赠与。邱女士得知邱老伯起诉后,心里又气又委屈。她觉得:我当初答应照顾他,也是一片好心。这些年我也不是没照顾他,他怎么能说反悔就反悔呢?邱女士的儿子也觉得邱老伯太过分了:他当初自己愿意给的,现在又反悔,哪有这样的道理。其实,邱老伯也是没办法,他晚年没个依靠,只能用房子换赡养。现在养女一家不照顾他了,他反悔也是人之常情。不过,邱女士一家确实也付出了,邱老伯不能这么绝情,说撤销赠与就撤销。一、邱老伯将房产份额赠与养女儿子后,还有撤销权吗?邱老伯出资买房并将99%的份额赠与养女儿子,这一行为在法律上属于赠与行为。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邱老伯将房产份额赠与养女儿子,养女儿子接受,赠与合同成立并生效。然而,赠与合同并非不可撤销。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邱女士一家在接受邱老伯的赠与后,未能履行赡养邱老伯的义务,这符合上述法律规定的第二种情形。邱老伯作为赠与人,有权撤销赠与。邱女士一家认为邱老伯不能反悔,这种观点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虽然他们觉得自己付出了,但赡养老人是他们的法定义务,不能因为曾经付出过就忽视了对邱老伯的照顾。二、邱女士一家是否可以以邱老伯太挑剔过分为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呢?邱女士作为邱老伯的养女,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邱女士在答应照顾邱老伯后,却因为一些矛盾不再履行赡养义务,这是违反法律规定的。邱女士的儿子虽然没有直接的赡养义务,但在接受了邱老伯的房产份额后,也应该协助邱女士履行对邱老伯的照顾义务。他们与邱老伯之间的矛盾,不能成为不履行义务的理由。邱女士一家觉得邱老伯太过分,这种想法是错误的。他们应该反思自己的行为,积极履行赡养义务,而不是抱怨邱老伯的反悔。综上所述:邱老伯以房产换取赡养,是基于对养女一家的信任。而邱女士一家在接受赠与后,未能履行赡养义务,导致邱老伯的晚年生活没有保障。最终,法院支持邱老伯撤销赠与的请求。这也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也是为了维护邱老伯的合法权益。在涉及财产赠与和赡养义务的问题上,要慎重对待。赠与人不能轻易地将财产赠与他人,而受赠人也要明确自己的义务,积极履行对赠与人的照顾。
20岁的儿子与父母发生争吵,离家三十年不归,父母患病,叔叔通知他,他却不闻不问。

20岁的儿子与父母发生争吵,离家三十年不归,父母患病,叔叔通知他,他却不闻不问。

20岁的儿子与父母发生争吵,离家三十年不归,父母患病,叔叔通知他,他却不闻不问。叔叔照顾患病的哥嫂,哥哥两次大手术后离世,嫂子也因癌症去世,叔叔又操办了哥嫂的后事。之后,儿子背着叔叔偷偷拿走了父母银行卡里11万元存款,叔叔起诉,法院判儿子因未赡养父母丧失继承权,法院判决:儿子没有尽到赡养父母的义务,丧失继承权,判决父母的遗产全部归叔叔所有。有网友说:父母偏心,也令人气愤,但作为儿子父母生养了你必须尽养老义务,不尽养老义务就不能再继承老人遗产也有网友说:法院判决正确,一个养到20岁的人不存在弃养。30年的不管不顾对父母缺乏赡养,真好脸来要遗产。“百善孝为先”,可这儿子倒好,30年对自己的父母不管不顾,父母走了却来要遗产……我邻居家的孩子,曾经也和父母闹矛盾离家,父母四处找他,愁得头发都白了。后来,孩子回来一家人抱头痛哭,和好了。可这儿子呢,怎么就这么狠心?我能理解父母和孩子之间可能会有矛盾,这叔叔有情有义,照顾哥嫂尽心尽力,他要的不是钱,是侄子的一点悔悟,可侄子却让人失望透顶,国家应该出台法律:子女长期不尽赡养义务就没有继承权,父母未抚养子女长大,等老了子女也没赡养权。要不然那些把子女丢下的父母厚着脸皮跑回来要子女给养老!我觉得叔叔是一个有情有义的人,得到遗产也是理所应当。亲情是无价的,不能因为一时的矛盾就放弃了。“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别等失去了,才懂得珍惜。对此,你怎么看?
北京,一8旬老人几年前年与二儿子一家签下了一份赠与协议,约定将大兴区的一套房子赠

北京,一8旬老人几年前年与二儿子一家签下了一份赠与协议,约定将大兴区的一套房子赠

北京,一8旬老人几年前年与二儿子一家签下了一份赠与协议,约定将大兴区的一套房子赠给二儿子,条件是对方要照顾老人的饮食起居,并承担各类费用。起初二儿子一家照料得还行,后来二儿子患癌,他们搬到了东城区居住,并提出为老人租房,但遭到了拒绝。为此,二儿子一家留下了30万元就搬走了。半年后,老人将二儿子一家诉至法院,要求撤销房屋赠与,但在诉讼期间,老人因病去世,后来由老人的另外两个儿子代为诉讼。法院判了!据中国法院网官方账号5月30日报道以及大参考5月10日报道,杨老太和老伴一共生了三个儿子。2018年,杨老太的老伴去世后,她独自继承了位于北京大兴区的一套房子。2021年,杨老太已经生活不能自理了,考虑到二儿子一家就与自己住同一小区,所以就和二儿子签订了赠与协议,只要二儿子一家能负担杨老太日后的生活起居、医疗费等,那她住的这套房子就赠与二儿子。二儿子一家并没有意见,在之后的两年间,也的确履行了照顾义务。杨老太只要去医院,孙子都会全程陪同跑上跑下的。可是自从二儿子被查出患癌后,家庭情况却大变了样。由于需要高额的医疗费,二儿子一家打算搬到东城区居住,并提出为杨老太在东城区租房,以便继续照料。杨老太年事已高,她不想在搬来搬去,所以拒绝了这一提议。在双方多次协商无果后,二儿子给杨老太留下了30万元,然后搬走了,杨老太只得搬去与小儿子同住。半年后,杨老太将二儿子一家诉至法院,要求撤销当初签订的赠与合同。而在等待开庭期间,杨老太突然因病去世,其另外两个儿子作为法定继承人参与了这次的诉讼。对于杨老太的行为,很多人不理解:二儿子又不是不愿意赡养,只是因为治病换个地方生活而已,杨老太自己不去,还要把房子要回去,这有点说不过去。那从法律层面来看,二儿子一家是否尽到了赡养义务?杨老太能否要回房产呢?根据《民法典》第661条规定,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也就是说,杨老太与二儿子一家签订的是附带赡养义务的赠与协议,只有二儿子履行了赡养义务,赠与协议才能生效,房子才能真正归属于他。《民法典》第663条第1款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由此可见,只要二儿子不赡养杨老太,那杨老太的确有权要求撤销赠与。但是本案中,二儿子一家在签订合同后,一直有赡养着杨老太。而且在二儿子患病期间,准备搬离原先居住的地方时,也打算带着杨老太一起走,是杨老太自己不愿意走。此外,二儿子一家搬离时,给杨老太留下了30万元,这一点说明二儿子一家并未放弃赡养杨老太。《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4条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法院还调查发现,杨老太此前曾提出让孙子辞职,二儿子一家只需要照顾她的饮食起居即可,这显然超出了合理可行的范畴。而在杨老太生病住院期间,其孙子都是全程陪同。这些行为足以说明,二儿子一家对杨老太尽到了赡养义务,只是后来因为二儿子的身体原因,导致不得不搬家。综合这些因素,法院认为杨老太以二儿子不赡养为由,要求返还房子,显然对二儿子来说并不公平。因此,法院决定二儿子只需要返还赠与协议中50%的房产份额。对此,您怎么看?信息来源:中国法院网官方账号2025年5月30日
甘肃兰州,肖大爷七年前心疼女儿创业艰难,拿出100万养老钱借给女儿,还签了借款合

甘肃兰州,肖大爷七年前心疼女儿创业艰难,拿出100万养老钱借给女儿,还签了借款合

甘肃兰州,肖大爷七年前心疼女儿创业艰难,拿出100万养老钱借给女儿,还签了借款合同。可七年后大爷生病急需钱救命,女儿却以嫁妆没兑现为由拒还。父女为此大吵一架,关系变得十分僵化。肖大爷无奈之下只能报警求助。警方多次出面调解,女儿最终才松口还钱。可这钱还了,父女之间的感情怕是很难再修复如初了,这事真让人感慨。据6月3日齐鲁壹点报道,有这么一件让人揪心的事。肖大爷今年已经六十多岁了,一辈子勤勤恳恳,攒下了100万的养老钱。七年前,女儿肖女士说要创业,肖大爷心疼女儿创业辛苦,一咬牙就把这100万养老钱借给了女儿,还和女儿签了借款合同,想着等女儿创业成功了,这钱也能收回来,女儿也能过上好日子。这七年来,肖大爷一直省吃俭用,就盼着女儿的生意能越来越好。可天有不测风云,前段时间肖大爷突然生病,病情还挺严重,需要一大笔钱来治疗。肖大爷没办法,只能向女儿讨要这100万。可没想到,女儿肖女士却翻脸不认账了。她对肖大爷说:爸,这钱当初你给我的时候,说是嫁妆的一部分,现在怎么能要回去呢?肖大爷一听,说道:女儿,当初是借给你的,还签了合同,我生病急需钱救命,你怎么能这样呢?肖女士却不以为然,觉得肖大爷就是小题大做,还说肖大爷是故意为难她。父女俩为此大吵了一架,家里的气氛变得十分紧张,关系也僵化到了极点。肖大爷看着曾经贴心的女儿变成这样,心里又气又难过,可又实在没办法。肖大爷实在没办法了,只能选择报警。警方接到报警后,也非常重视这件事,多次出面进行调解。在调解过程中,警方耐心地劝说肖女士,告诉她肖大爷现在生病急需钱治疗,作为女儿应该尽到赡养和还钱的义务;也安慰肖大爷,让他不要着急,会尽力帮他解决问题。从借款合同关系来看,肖大爷与女儿之间签订了借款合同,这明确表明双方存在合法的借贷法律关系。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肖大爷将100万养老钱借给女儿创业,在肖大爷生病急需钱治病这一合理催告理由下,女儿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返还借款。女儿以嫁妆没兑现为由拒还,这种理由在法律上是不成立的,因为借款合同和嫁妆属于不同的法律关系,不能相互混淆。女儿不履行还款义务的行为,已经违反了借款合同的约定,侵犯了肖大爷作为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从赡养义务的角度分析,女儿对肖大爷负有法定的赡养义务。《民法典》第二十六条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肖大爷生病急需钱治疗,这是女儿履行赡养义务的重要时刻。女儿不归还借款用于父亲治病,这种行为不仅违背了借款合同的约定,更违反了作为子女对父亲应尽的赡养义务。即使存在嫁妆的争议,也不能成为女儿拒绝履行赡养义务和归还借款的借口。从家庭伦理道德与法律责任的平衡角度来看,虽然家庭关系中包含着浓厚的伦理道德因素,但在法律层面,每个家庭成员都应当遵守法律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女儿不能仅仅以个人对嫁妆的理解,来忽视法律规定的还款义务和赡养义务。综上所述,从法律角度而言,女儿的行为既违反了借款合同的约定,也违背了法定的赡养义务。肖大爷有权通过合法途径,如向法院提起诉讼等方式,要求女儿归还借款,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女儿也应当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积极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修复与父亲之间受损的关系。经过警方多次苦口婆心的调解,肖女士最终才松口还钱。她把100万还给了肖大爷,可这钱还了,父女之间的感情却再也回不到从前了。肖大爷看着女儿,眼神里满是失望和无奈,他怎么也想不明白,曾经那个乖巧懂事的女儿,怎么会因为这钱变成这样。肖女士,虽然还了钱,但心里也觉得委屈,她觉得肖大爷根本不理解她的难处。这父女俩,以后的路该怎么走,谁也不知道,这事真让人感慨万千。
这张照片记录了革命烈士江竹筠(江姐)的儿子与孙子专程赴湖南板仓祭奠杨开慧烈士的感

这张照片记录了革命烈士江竹筠(江姐)的儿子与孙子专程赴湖南板仓祭奠杨开慧烈士的感

这张照片记录了革命烈士江竹筠(江姐)的儿子与孙子专程赴湖南板仓祭奠杨开慧烈士的感人场景。作为杨开慧的亲属,两代后人虔诚瞻仰先烈遗迹,传承红色血脉。江姐在重庆解放前夕壮烈牺牲,杨开慧为革命英勇就义,两位巾帼英雄用生命诠释了信仰的力量。后辈的祭奠既是对亲人的深切缅怀,更是对革命精神的崇高致敬,彰显着革命家庭代代相传的忠诚与担当。#新锐创作者成长计划#
649年,名将李勣带家人打猎,派13岁的孙子李敬业,去树林把野兽赶出来,孙子进林

649年,名将李勣带家人打猎,派13岁的孙子李敬业,去树林把野兽赶出来,孙子进林

649年,名将李勣带家人打猎,派13岁的孙子李敬业,去树林把野兽赶出来,孙子进林后,李勣就下令放火。家人惊呼:“您孙子还在林子里啊!”李勣无动于衷。李勣抄起劲弓,“唰唰唰”射出三支火箭。火借风势,林星火苗在森林中很快就变成熊熊烈焰。李震见状大惊失色,他根本不理解自己的父亲为什么非要置自己的儿子于死地,难道是李敬业这个臭小子私底下惹怒了老爷子?任李震追问,李勣也不作解释。李震想起李敬业刚出生时,李勣对李敬业难离寸步,还早早就开始教李敬业兵法,对大孙子的偏爱溢于言表。但他又想起父亲李勣最近经常在私底下和家人感叹李敬业面相不佳,身长反骨,日后必定会牵累家族,甚至可能会遭灭门之祸。原本以为父亲只是随便说说,并不会对亲骨肉起杀心,更没想到李勣这么快就要动真格的。李震这下真的心凉半截了,可他哪敢忤逆父亲的意思?面对越来越大的火势,光是靠近就烫热难忍,李震对此无能为力,只能瘫坐在地上抱头痛哭,承受丧子之痛。李勣看到这个场面,虽然心里就像被重锤敲打一样难受,但表面上还是保持着冷峻的姿态,他一心想要置亲孙子李敬业于死地。而他这么做的原因很简单,就是为了保全家族。他已料到李敬业日后必会生出数不尽的幺蛾子,然而家族根本没有能力为他擦屁股,那么只能想办法在源头杜绝未来的悲剧了。但李敬业人小鬼大,他明白自己已经没有任何可能性逃出火场,于是干脆狠下心把自己心爱的战马挖心剖肚,在马腹留出了能容纳一人的空间,自己躺了进去。在马肚子的包裹下,李敬业躲过了这场大灾,除了沾了一身马血看起来无比渗人外,根本没受到什么损伤。大火熄灭后李敬业完好无损的站在李勣的面前,颇有从“地狱”归来的意味。当然了,李敬业并不知道这件事的始作俑者就是他的爷爷李勣。李勣自忖这是天意不亡李敬业,也是天意要让家族逢此劫难,只得无奈地点点头。虽然李敬业逃出生天,但不得不说,李勣对亲骨肉都能痛下杀手,可见他是多么的心狠。这与他的经历所养成的性格有关。他在隋朝末年组织农民起义,与众多好汉啸聚瓦岗山,很快就发展成了中原最强大的义军势力。然而瓦岗山众将互相猜忌,君主李密也越发排斥李勣,内忧外患下的瓦岗集团最终只是昙花一现。瓦岗衰弱后,他作为瓦岗山义军的二号人物,顺势投靠了风头正盛的大唐,得到了隆重的欢迎与规格极高的礼遇。李勣原本姓徐,字懋功,李渊为拉拢李勣才令其改成皇姓。后来李勣立功无数,在军中的声名仅次于另一位战神李靖。但李勣毕竟曾经是一方诸侯,并不是李渊的老班底,底下有无数双嫉妒的眼神直勾勾盯着他。老虎也难敌群狼,李勣怕自己被撕咬,更害怕古之名将韩信、白起、邓艾的遭遇在自己的身上重现。所以他一辈子谨小慎微。这也就解释了为什么李勣萌生了想要杀李敬业的想法。不过李敬业在火场中的临机应变还是给李勣留下了深刻印象,原本李勣就很喜欢大孙子李敬业的这股聪明劲,出了这场风波后,李勣竟越发欣赏李敬业的才气,但同时也担忧着家族的未来。尽管李敬业有反骨,但李勣还是不忍心再去谋杀李敬业,不过他想到了另一个解决办法。李勣心想,既然自己舍不得杀李敬业,那就好好培养李敬业,让他修身养性的同时不断提高胆识与才能,日后成为国家所依赖的柱石,想必也不会被政敌弄得家破人亡。自此之后,李敬业一直呆在李勣的身边,接受李勣的熏陶。李勣临终对弟弟李弼说:“房玄龄、杜如晦等朝中名臣都是一时俊杰,结果他们的家族都因出了不肖子孙而破败。在我死后,我的这些不贤的子孙都交给你看管了,一旦有谁交结恶徒,你一定要当即打死。”很明显,李勣就是放心不下李敬业。果不其然,武则天临朝称制后,李敬业伙同唐之奇、骆宾王、魏思温等人发动叛乱,打算拥立李显重登帝位。但是他们的事业没撑过两月就宣告破灭了,李敬业被反叛的部下王那相斩杀,传首神都洛阳。早已病故的李勣被武则天削官减爵,还夺了“李”姓。武则天仍不减恨意,竟下令掘出李勣的墓,让人用刀砍李勣的棺材。直到神龙元年(公元705年)李显复位,才恢复了李勣的官爵名位,让李家重新风风光光安葬李勣。李家子弟仍有较好的仕途环境。李勣还真是能掐会算,难怪在民间小说始终是“军师”形象。其实李敬业未尝不是受到李勣的熏陶,才会对李唐如此忠心,他的“造反”是可以理解的。就最后的结果而言,李家终究没有因李敬业而破败。
老了以后,才发现1.有儿子的家庭,不管儿子有没有出息,父母都会张罗他的人生

老了以后,才发现1.有儿子的家庭,不管儿子有没有出息,父母都会张罗他的人生

老了以后,才发现1.有儿子的家庭,不管儿子有没有出息,父母都会张罗他的人生大事,给儿子买车买房,婚后再给儿子带孩子,用尽全力扶起儿子的小家,一辈子操不完的心,​​2.女儿再孝顺,嫁人后也难顾全娘家。父母生病时,守在床前伺候的多半还是儿子儿媳。3.年轻时攒下的健康资本,到老了才知道有多重要,身体好才能享受晚年的悠闲时光,不用被病痛折磨。4.老朋友们一个个离去或身体变差,曾经热闹的聚会越来越少,剩下的人聚在一起时,更多的是对过往的怀念和对生命无常的感慨。5.退休金的多少,直接影响着老年生活的质量,钱能解决很多生活中的小烦恼,让自己过得更舒心。6.子女们都有了自己的小家庭,有各自的生活压力,真正能陪伴在身边的时间少之又少,孤独感时常袭来。7.曾经看重的面子和虚荣,在岁月的沉淀下变得一文不值,平平淡淡、安安稳稳的生活才是最真实的追求。8.邻里之间的关系变得更加重要,关键时刻一句问候、一点帮助,都能让人心里暖暖的。9.对食物的要求不再是美味,而是更注重健康和易消化,那些曾经爱吃的辛辣油腻食物,只能偶尔浅尝。10.记忆力明显下降,刚说过的话、做过的事,可能很快就忘记了,甚至会因此闹出一些小笑话。11.家里的老物件越来越舍不得扔,每一件都承载着过去的回忆,看到它们就仿佛回到了那个年代。12.开始喜欢安静的环境,受不了吵闹和喧嚣,更喜欢坐在窗边晒晒太阳、看看书。13.对季节的变化更加敏感,天气稍有变化就容易生病,身体的抵抗力大不如前。14.以前不理解父母为什么那么节俭,到老了才明白,节约是一种习惯,也是为了应对生活中的不确定性。15.子女的事业和生活状况,依然是自己心中的牵挂,即使知道他们已经长大成人,还是忍不住操心。16.发现自己越来越喜欢回忆过去,那些年轻时的点点滴滴,在脑海中越发清晰。17.学习新事物变得困难,但还是会努力去尝试,不想被时代落下,想和子女有更多的共同话题。18.社区组织的老年活动,成了生活中的一抹亮色,能认识新朋友,丰富自己的精神生活。19.曾经的兴趣爱好,在老年时有了更多的时间去深入挖掘,从中获得了更多的乐趣和成就感。20.意识到生死是自然规律,不再那么害怕死亡,但更珍惜活着的每一天,想把生活过得更有意义。21.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子女不一定会听,慢慢学会了尊重他们的选择,不再强行干涉。22.家里的电器坏了,自己修不好,又舍不得花钱请人修,只能凑合着用,或者等着子女来帮忙。23.越来越能体会到“久病床前无孝子”的无奈,即使子女孝顺,长期的照顾也会让他们疲惫不堪。24.看到年轻人朝气蓬勃的样子,会感叹时光飞逝,同时也希望他们能珍惜青春,不要虚度光阴。25.老了以后才发现,一辈子为子女付出,最后最需要的其实是子女的陪伴和理解。26.小区里的流浪猫、流浪狗,成了自己生活中的小温暖,会忍不住给它们喂点吃的。27.开始关注养生知识,每天照着做一些简单的锻炼,希望能让自己的身体更健康。28.曾经和自己闹过矛盾的人,现在也觉得没什么大不了的,过去的恩怨都可以一笔勾销。29.子女带自己去旅游,看到外面的世界,会觉得生活充满了惊喜,也感受到子女的孝顺。30.有时候会想,如果人生能重来,自己一定会做出不同的选择,但也知道这只是想想而已。刷到这里,一定是财神爷盯上你啦!快在评论区打上“八方来财,越来越旺”,保准你八方来财挡不住!一顺百顺,四季平安,越来越旺!!!
浙江,5月22日,6旬多的老母不顾儿子的反对,毅然再婚,因此母子俩因怨8年没来往

浙江,5月22日,6旬多的老母不顾儿子的反对,毅然再婚,因此母子俩因怨8年没来往

浙江,5月22日,6旬多的老母不顾儿子的反对,毅然再婚,因此母子俩因怨8年没来往,再婚老头因病去世后,70多岁的老母要回儿子家养老,被儿子拒之门外,母亲觉得自己一人靠种地、打零工赚钱养大的儿子,这样对她太绝情,于是,伤心地将儿子告上法庭。在法院调解中儿子说:回家可以,母亲得每月给500元房租。调解员:你住娘胎里的10个月怎么算?结局:母亲老泪纵横!(信息来源:大象新闻)浙江这场母子对峙的法庭戏码,撕开了当代孝道的虚伪面纱。2017年,60岁的王老太不顾儿子反对再婚,换来的是长大8年的断绝关系。直到2024年再婚老伴病逝,70岁的她才发现,那个用半生血汗养大的儿子,早已在世俗偏见中筑起了心墙。张先生的愤怒源自母亲再婚带来的“丢人”。在他眼中,60岁的母亲追求爱情是“老不正经”,却忘了当年父亲病逝时,母亲为了他放弃再婚,独自扛下种地打零工的艰辛。如今他事业有成,却容不下母亲晚年的情感需求,甚至在法庭上抛出每月500元房租的荒唐要求。调解员那句“你住娘胎里的10个月怎么算”,像一把利刃戳穿了这场亲情博弈的本质。当生育之恩被明码标价,当赡养义务异化为金钱交易,传统孝道的根基正在崩塌。法律专家指出,根据《民法典》第1067条,子女赡养义务不因父母婚姻状况改变而免除。即便母亲再婚,张先生仍需承担经济供养和生活照料的责任。更讽刺的是,王老太当年为保护儿子放弃再婚,如今却因追求幸福被儿子遗弃。这种因果倒置的悲剧,折射出代际观念的剧烈冲突。有圈内消息透露,类似案例中,法院通常会优先调解修复亲情,但像张先生这般公然索要房租的行为,在司法实践中也属罕见。这场荒诞的“房租纠纷”,撕开的是中国式孝道的双重标准。当父母为子女牺牲被视为理所当然,子女却将赡养义务异化为利益交换,所谓“百善孝为先”早已变了味道。调解员的灵魂拷问,问出的是人性的贪婪与冷漠。租母?不如租个良心!当亲情沦为明码标价的商品,我们失去的不仅是温情,更是文明社会的底线。
【#27岁女子家门口被害母亲无法出庭##女子家门口被害其母控诉被告亲属冷漠#】5

【#27岁女子家门口被害母亲无法出庭##女子家门口被害其母控诉被告亲属冷漠#】5

【#27岁女子家门口被害母亲无法出庭##女子家门口被害其母控诉被告亲属冷漠#】5月27日上午,四川成都27岁女子在家门口被杀一案,在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庭前会议及庭审。2024年6月9日,居住在成都郫都区红光街道中航城小区内的王某雅,在其家门口被居住在同小区的女子梁某某持刀杀害。起诉书显示,案发当天,梁某某携带刀具在该小区内无故敲门滋扰王某雅,小区保安黄某乾到场劝离梁某某时,王某雅打开房门质问梁某某,随即二人发生争吵。梁某某使用事先准备的刀具对王某雅头面部、胸部等部位切划、捅刺十刀,导致王某雅死亡。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梁某某因精神异常,经常无故与家人吵闹、摔打物品,无故窜至部分住户门口,进行敲门滋扰和辱骂。起诉书显示,梁某某患有精神分裂症,对其2024年6月9日的违法行为评定为部分刑事责任能力,对其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刑事责任。5月27日,王某雅母亲王女士告诉极目新闻记者,案发当天,她曾前往派出所做过笔录,被认定为证人。5月27日的庭前会议和庭审她都无法出席,她已委托了律师代理。极目新闻此前报道提到,案发当天,王某雅曾给母亲王女士发微信消息:“有个人一直在敲门”“在我们门口吐痰”。王女士帮女儿呼叫了保安。王女士的社交账号上,记录了她和女儿的幸福生活。2024年6月9日王某雅遇害后,王女士账号就停止了更新,仅在2024年7月2日王某雅安葬后一天发布了悼念视频。再次更新便是开庭前,她写道:“精神病不是免死金牌,杀人偿命,天经地义。”距离案发过去将近一年时间,王女士肉眼可见憔悴,头发白了许多。5月27日庭审前,王女士及其代理律师均表示,开庭前他们不对结果作预测,如果最终判决结果认定案发时梁某某处于发病期间,他们将会上诉。此外,王女士称被告梁某某亲属态度冷漠,案发后长时间没有同她联系及道歉,她对此非常愤怒。#女儿未恋爱遇害母亲泣诉人生骤断#(极目新闻)
上海,七旬老人育有两个儿子,却无人照看。老人被送至养老院后,费用已拖欠两年,始终

上海,七旬老人育有两个儿子,却无人照看。老人被送至养老院后,费用已拖欠两年,始终

上海,七旬老人育有两个儿子,却无人照看。老人被送至养老院后,费用已拖欠两年,始终无人缴纳。最终,养老院起诉两位儿子,称他们遗弃母亲,要求其赶紧承担起赡养责任。据齐鲁壹点5月24日报道,上海的周阿姨已70多岁,年轻时养育了两个儿子。大儿子能力出众,出国发展后一直未归;小儿子虽在国内,且住得离周阿姨家不远,却也很少回家看望。周阿姨虽思念儿子,但想着他们工作忙碌、各自成家,自己与老伴相互陪伴也不孤单,便没有过多抱怨。然而,随着年纪增长,周阿姨身体状况恶化,被查出患有痴呆症,神志不清、生活无法自理,全靠老伴照料起居。此时,两个儿子更是对父母不闻不问,生怕被要求回来照顾周阿姨。老伴理解儿子们的处境,并未主动联系他们。但因长期照顾周阿姨,老伴休息不好、饮食不规律,加上自身患有基础疾病,没过几年便离世了。临终前,他再三叮嘱两个儿子一定要照顾好母亲,自己在世时没麻烦他们,希望离世后他们能扛起这份责任。两个儿子当时点头应允,可转头就将周阿姨送进养老院,交了部分费用后便离开了,此后再未探望。起初,周阿姨在养老院的费用尚能按时缴纳,但自2022年2月1日起,费用便一直拖欠,养老院多次通知,两个儿子均未理会。养老院运营需要支付员工工资等各项开支,无力长期垫付,最终起诉了周阿姨的两个儿子,要求他们结清费用。面对这笔费用,兄弟俩产生了矛盾。二儿子称自己经济困难,拿不出钱,认为应该由条件更好、在国外发展的大哥承担;大儿子则表示,自己在国外看似风光,实则举步维艰,收入并没有弟弟想象的那么多。工作人员见状十分气愤,明确告知兄弟俩,根据法律规定,他们不能遗弃母亲,必须承担起赡养责任,否则将可能被认定构成遗弃罪。二儿子在国内,却长达半年既不看望母亲,也不缴纳养老费用,这种行为已属于遗弃范畴;大儿子虽然身处国外,也不能以此为由对母亲不管不顾,即便人无法回来,也可以打电话询问工作人员母亲的情况,可他没有任何关心母亲的实际行动,同样构成遗弃。周阿姨含辛茹苦将两个儿子养大,供他们吃穿、支持他们求学发展,如今需要儿子们回报时,他们却相互推诿。最终,两个儿子认识到错误,协商如何更好地赡养周阿姨。他们表示,因家庭和自身身体状况,确实无法亲自照顾母亲,但后续一定会按时缴纳养老费用,并补齐之前拖欠养老院的款项。网友们看到此事后,纷纷感慨“养儿防老”未必靠谱,并表示无论经济条件如何,赡养父母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更是子女应尽的责任,这一点绝不能改变。1、养老院起诉儿子遗弃母亲,从法律角度能成立吗?《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构成遗弃罪。周阿姨年老且患痴呆症,生活不能自理,属于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她的两个儿子对其负有法定扶养义务。小儿子在国内,长达半年不探望母亲,还拖欠养老院费用,大儿子身处国外,也未给予母亲任何关心和费用支持,他们的行为导致周阿姨生活陷入困境,符合遗弃罪中“拒绝扶养”的表现,且情节较为恶劣,若情况属实,从法律角度存在构成遗弃罪的可能性。2、养老院与老人儿子们在费用纠纷上,法律是怎么认定的?《民法典》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同时,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如果老人入住养老院时签订合同约定由子女支付费用,子女就有义务履行。如果养老院和老人及儿子签订的合同中明确了费用支付等相关条款,那儿子就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费用。这既是基于赡养父母的法定义务,也是合同的要求。即便儿子之间因费用分担产生矛盾,也不能成为不支付费用的理由,他们必须先履行对养老院的费用支付义务,至于兄弟间费用分担问题,可内部协商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3、大儿子在国外,以自身经济困难为由不承担赡养责任,合法吗?《宪法》规定,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民法典》也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赡养义务是法定的,不因子女身处何地、经济状况如何而免除。虽然大儿子在国外且自称经济困难,但赡养父母是法定义务,不能逃避。他可以和弟弟协商,根据各自实际情况确定赡养方式和费用分担比例,但不能直接拒绝承担责任。如果其经济确实困难,也可以通过其他方式关心母亲,比如多联系了解情况等,而不是完全不管不顾。对于这件事,大家又是如何看待的呢?文中人物均为化名,素材来源于齐鲁壹点2025年5月24日。
2024年,姚大妈因长期打骂儿媳,导致儿子儿媳最终离婚,儿子一怒之下将她赶出家门

2024年,姚大妈因长期打骂儿媳,导致儿子儿媳最终离婚,儿子一怒之下将她赶出家门

2024年,姚大妈因长期打骂儿媳,导致儿子儿媳最终离婚,儿子一怒之下将她赶出家门,如今,走投无路的姚大妈找到前儿媳,理直气壮地索要赡养费,并坚称他们是为了逃避赡养义务才假装离婚。信源:经典传奇2024-12-18“母亲蛮横无理打骂儿媳,逼的儿子儿媳离婚,儿子一走了之,避而不见......”)陈海民和妻子邓春燕在邵阳市工作,他们有两个孩子,为了更方便地照顾小孩,也希望能让父母过上舒心的日子,他们首先把陈海民的父亲接到了城里一起生活。同时,他们每个月也会按时给留在老家的姚老太寄去赡养费用,后来,陈海民考虑到母亲一个人在老家生活可能不太方便,就把母亲也接到了城里,方便照顾。起初以为全家在一起,日子会更美好,谁知这成了可怕事情的开端,生活从此失去平静。姚老太和老伴在乡下住了一辈子,生活简朴习惯了,但城里的日子和花钱方式他们很不适应,她总觉得儿媳邓春燕有很多地方让她看不顺眼,小到生活习惯的不同,大到给她的零花钱多少,都成了吵架的原因,家里矛盾越来越大。姚老太认为儿媳妇不够尊敬她,给的零用钱根本不够用,只要她稍微表示不高兴,儿媳妇就会不高兴地给她脸色看。邓春燕感到婆婆管得太宽,很多鸡毛蒜皮的小事都要指手画脚,让她很不舒服,她觉得婆婆总是找茬,对一些微不足道的小事也要挑毛病,让她觉得难以忍受。陈海民一边是妈,一边是老婆,两边都不好得罪,心里实在为难,他想对妈好,也舍不得老婆受委屈。每次母亲不讲道理,妻子伤心落泪,他都觉得特别内疚和没辙,可是只要他帮着妻子说话,母亲就开始闹,又是哭又是闹,说自己养了个不孝子。家庭内部的长期矛盾最终爆发,导致家庭关系彻底破裂,年迈的姚老太无奈之下将儿子和儿媳告到法院,请求他们支付一笔数目可观的赡养费用。法院经过审理,裁定她的儿子和儿媳每月支付600元赡养费,然而,姚老太对这个判决结果并不满意,她认为儿子和儿媳刻意隐瞒了自己的真实收入情况,从而减少了赡养费的数额。陈海民为了洗脱冤屈,也为了逃离令人窒息的家庭环境,最终决定离婚,并且主动放弃所有财产,他把房子留给了前妻和孩子,自己则悄悄地离开了这个曾经寄托美好愿景的家,一无所有地重新开始。姚老太夫妇在儿子离婚后搬进了儿子以前居住的房子,邓春燕对此感到很为难,趁着两位老人出门不在家的时候更换了房门锁,并且把他们的行李都搬到了门外,“要么和儿子复婚,要么把房子过户给儿子!”姚老太对着前儿媳嘶吼道。邓春燕被姚老太不讲道理的要求彻底伤透了心,她失望地说了一句“缘分已尽”,然后把门关上,姚老太夫妇就这样被撵了出来,身处陌生的城市,没有亲人朋友可以依靠,最后不得不向媒体求助,回到农村老家的姚老太,坐在破败的门槛边,眼睛盯着远方,也许她正在思考,过去做的决定是不是错了?这起家庭悲剧深层原因在于婆媳关系出了问题,双方难以互相理解,城乡生活习惯差异太大也是因素,对家人,爱护和控制的分界线如何界定?作为子女,孝顺父母的责任应该如何履行?这些都是每个家庭应该认真思考的。
没人让座没人扶老人没人献血没人捐款没人提供帮助没人做好事社会还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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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人让座没人扶老人没人献血没人捐款没人提供帮助没人做好事社会还有“凝聚力”吗?

"坏人变老了!"近日上海,一86岁老人在儿子去世后,坚持住在孙女家中,要求孙女和

"坏人变老了!"近日上海,一86岁老人在儿子去世后,坚持住在孙女家中,要求孙女和儿媳赡养自己,为此不惜撬门入室、持刀威胁!政府上门协调,发现老人还有两个女儿,可两个女儿却都拒绝赡养老人,老人不仅不怪女儿,反而还赖上孙女一家,甚至为此在楼道里住了4个月!临夏路999弄小区的楼道里,一位年迈的身影已成为居民们熟悉的风景。86岁的何老伯蜷缩在一堆发霉的被褥上,身旁散落着好心邻居悄悄放下的饭盒。这已是他在此"安营扎寨"的第四个月。上海的梅雨季节,闷热与潮湿交织,却比不上这位老人处境的凄凉。这不是简单的赡养争端,而是一出家庭情感彻底崩塌的悲剧。六年前,何老伯的独子因癌症离世,家庭平衡随即被打破。本该安享晚年的老人,却将矛头对准了儿媳唐女士和孙女何女士,成为这场荒唐闹剧的主角。"我妈现在连门都不敢出,生怕他突然冲进来。"何女士声音颤抖地说。手机里的视频记录着老人持刀抵住门缝的画面,刀锋在监控下闪着寒光。一个本该慈祥的长辈,如今却成了家人噩梦的源头。除夕之夜本该是团圆时刻,何老伯却因一句不和,掀翻餐桌,打碎碗碟,甚至拿水杯砸向年仅5岁的曾孙女。监控中,他挥舞菜刀、用扳手撬门的画面,让亲人们心如冰窖。讽刺的是,何老伯并非无处可去。在江苏泰兴,他有两个女儿,但她们对父亲的态度比上海的阴雨天更冷酷。经济条件优越的大女儿只留下"按道理我们不可能养他"的冷漠话语,小女儿则干脆避而不见。江桥镇民政办向泰兴方面求助,得到的只是一句"会核实",然后杳无音信。5月7日,老人被强制送回泰兴,却在村委会住了短短4天后,再次偷乘火车回到上海,继续他的"楼道钉子户"生涯。这位八旬老人白天堵塞消防通道,夜间在绿化带排泄,甚至恶意戳破孙女的汽车轮胎,扰得整栋楼居民不得安宁。四个月来,当地警方处理了二十多起与何老伯相关的报警事件,最终不得不安排两名特保全天候监视这位"老顽固"。这场闹剧背后,隐藏着更深的家庭伤痕。何女士透露,爷爷一生重男轻女,所有财产都给了她父亲,对两个女儿漠不关心。"姑姑们恨他,现在只希望他死在外面。"法律上,孙女本无赡养义务,但传统伦理让她左右为难。她曾建议三家共同承担养老院费用,却被姑姑们一口回绝:"要告就去告,我们等着。"5月13日,这场闹剧迎来转折。何老伯再次试图撬锁闯入孙女家,被警方强行带离。他的几件散发异味的衣物和一把锈迹斑斑的扳手,被装进编织袋丢在路边,如同他被亲情抛弃的处境。泰兴方面最新回应:两个女儿仍拒绝接收父亲。面对律师警告,若老人因露宿街头发生意外,女儿们可能面临遗弃罪指控。然而此刻,没有人真正关心法律后果。人们只看到一个86岁的老人,像被亲情碾碎的残渣,卡在道德与法律的夹缝中慢慢腐朽。这个案例引发深思:是什么导致亲情如此扭曲?老人的过往行为与现在的处境有何关联?在赡养与责任的天平上,我们又该如何权衡?您对这起家庭悲剧有何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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