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瘾太大,南溪一男子跑到超市去偷茅台喝,这哈安逸喽,进去把三三二好好喝个够。 “宜宾男子偷超市茅台喝”这事儿,看得人又气人又懵,是酒瘾上头没带钱?还是觉得“拿瓶酒喝”不算事儿? 可茅台不是便利店的矿泉水啊! 货架上那瓶酒,价格够普通人几天工资,偷拿它,已经不是“嘴馋”是盗窃;监控拍得明明白白,警察顺着线索一追一个准,这哪是“解馋”,是给自己“请”了副手铐。 网友调侃“五粮液没喝够?”,但这事儿真没那么好笑: 偷拿高价商品,金额达标就是刑事犯罪,留案底、罚钱、坐牢,这“下酒菜”,可比茅台辣多了。 成年人的欲望,得用合法的方式填。想喝好酒,攒钱买、朋友请都没问题,但伸手偷的那一刻,“酒瘾”就变成了“罪瘾”,这局“酒”,谁喝谁输。 网眼看宜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