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一男子离婚后去前妻处看望小孩,结果看到前妻上了一男子的越野车,男子认为对方

大彬叔叔 2025-11-29 11:40:33

河南,一男子离婚后去前妻处看望小孩,结果看到前妻上了一男子的越野车,男子认为对方是第三者,破坏了自己家庭,随即和对方发生殴斗,最终将对方的右眼打瞎,事发后,男子被判了3年8个月,结果,对方又将男子告上了法院索赔50万元。 去年4月,男子李某和妻子黄某离了婚,因为女儿抚养权在黄某处,所以,李某也都是每周去妻子的店里看望女儿。 事发这天,李某去黄某店里的时候,看到了黄某和一男子于某在一起,因为这个于某在两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妻子就和这个人保持着密切的联系,一个月能打上百次电话不说,妻子还有给于某转过账的记录。 但是黄某却始终坚称,这个于某是自己的生意伙伴,不是李某想的那样。 见两人在店里缠绵,李某气不打一处来,正当李某打算去质问的时候,也许两人是看到了李某,于某直接拉着黄某上了越野车打算离开。 可是李某却站在车前阻挡,于是于某下车后两人发生了争执,进而动了手。李某挥拳击打于某,最终导致于某右眼球被摘除。 因为涉嫌故意伤害罪,李某被判处了有期徒刑3年8个月,因为李某怀疑两人有不正当关系,警方调取了两人的开房记录。事后,于某认为自己的伤情是李某造成的,因此,于某又将李某告上了法院索赔50余万元。 面对天价索赔要求,李某表示拒不赔偿,因为于某的行为导致了自己的婚变,所以这是于某咎由自取的。 事发后,网友纷纷力挺李某,表示打的轻了,破坏别人家庭的人,就要承担这样的后果,不然得话,违法成本太低了。 还有网友表示,都开房了,还不能说明问题吗,这显然是站不住脚的,都是成年人,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也有网友说,法律其实更应该保护婚姻的受害者,不爱可以离婚,而不是出轨,第三者必须要接受法律制裁,而不是道德绑架,不然结婚率只能更低。 其实,李某下手确实太重了,直接将于某打成了眼球摘除,这对于某来说,今后的生活必然会造成很大的影响,而眼球摘除,这属于重伤了。 按照刑法的规定,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而李某最终被判刑3年8个月,其实算是很轻的了。 而事后,于某将李某告上法院索赔50万,其实由于是刑事案件引起的民事赔偿,所以,在赔偿项目上,比如伤残赔偿金以及精神损失费是不予赔偿的。 法院经过审理,认定于某损失15万元,但是,法院也确认了于某和李某妻子存在不正当交往,是引发本案的关键,那么,于某本身也具有过错,所以,李某只需要承担70%的责任即可,最终判决李某赔偿于某10万元。 对此,你对本案有什么看法? —————————— 关注我,带你评析法律热点,关注冷暖人生。 文章原创,抄袭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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