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而这道防线是否坚固,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法官如何行使手中的审判权。法官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其核心便是“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这意味着法官对自己审理的案件质量负有终身的责任,无论时间如何流逝,无论岗位或职务如何变动,一旦发现存在违法审判行为,都将被严肃追究。 那么,哪些行为会被终身追责呢?这包括了最为严重的徇私枉法、枉法裁判行为;违反规定私自办案或制造假案;故意毁坏、伪造、隐匿证据或因重大过失导致关键证据丢失;向审判组织隐瞒关键事实或提供虚假材料;以及裁判文书故意违背合议结论或因重大过失导致主文错误并造成严重后果等。这些都是不可触碰的“红线”。 或许有人会问,为何要强调“终身”追责?这是因为,一起冤假错案对当事人及其家庭造成的伤害可能是百分之百的,会摧毁公众对司法公正的信任基础。终身负责制就如同悬在法官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它时刻警醒法官必须恪尽职守,谨慎行使手中的审判权力,必须“以公无私之心,行正大光明之事”。这项制度不仅是对法官的约束,更是对公民权利的有力保障。如果您或身边的人遭遇了可能存在的司法不公,可以依法申请再审,寻求检察机关抗诉,并注意收集和保存新的证据。 当然,落实司法责任制,不仅仅是为了追责,其根本目的是“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它要求法官不仅要对法律条文负责,更要对案件的事实和正义负责。这需要我们进一步理顺审判权运行机制,确保“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真正落地生根,同时也要完善法官的职业保障,让法官能够心无旁骛地依法独立审判。 朋友们,公正司法是法治的生命线。法官终身负责制的确立与落实,正是守护这条生命线的重要一环。它代表着我们对司法公正的不懈追求——让正义不仅能够实现,而且能以看得见、能感受的方式实现,并且经得起时间和历史的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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