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3年,年仅25岁的“女流氓”翟曼霞跪在刑场等待被枪决,行刑前她突然对着天空

熹然说历史 2025-11-01 22:53:44

1983年,年仅25岁的“女流氓”翟曼霞跪在刑场等待被枪决,行刑前她突然对着天空歇斯底里地喊道:“我没有错,这是我的自由我的权力!”话音刚落,随着一声枪响她年轻的生命定格在了25岁。 四十年前的一个夏天,25岁的翟曼霞因为在河中游泳被举报,随后被查出与18名男性交往过。在那个流氓罪可判死刑的时代,她最后的呐喊仍在诉说着什么是自由。这个悲剧案例折射出了怎样的时代背景? 翟曼霞出生于1960年,来自上海一个富裕的知识分子家庭。从小生活优越的她,随家人移居国外,接触到了许多国内鲜有的思想和文化,这些新鲜事物极大地拓宽了她的视野。回国后,她的言行举止显得前卫大胆,经常化妆,时常穿着暴露的衣物,身材姣好,常常引来路人侧目。在那个思想保守的年代,她的行为显得格外刺眼。 1983年后,随着全国严打行动的展开,翟曼霞再次成为有心人关注的目标。那年夏天异常炎热,翟曼霞为了消暑,决定去附近一条小河游泳。翟曼霞在河中游泳被经过的路人举报,最终被立案调查。这次看似寻常的消暑活动,成了她人生的转折点。 公安局听完群众的抱怨之后,立刻对翟曼丽展开了调查。此时他们才知道,眼前这个漂亮的少女竟然交往过18个男朋友。这在当时被认为是严重的生活作风问题,触犯了”流氓罪”。 要了解翟曼霞案的严重性,必须知道1983年严打的背景。据中国公安部的资料记载,1980年全中国立案达75万多起、其中大案50,000多起,1981年立案89万多起、其中大案67,000多起,1982年立案74万多起、其中大案64,000起。严峻的治安形势促使国家发动严打运动。 1983年9月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了《关于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的决定》正式将许流氓罪的刑罚提高到死刑。原本最开始阶段制定这种”流氓罪”,主要是为了维护社会治安、并且保护人们的自身安全,可随着严打不断进行之后,到了1983年之际,诸如”流氓罪”的处罚力度大大提升,直接变成可以根据情节严重性处以死刑了。 在这种从重从快的执法环境下,翟曼霞案迅速被定性。在”从快从重”原则的指导下,很快翟曼霞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她成为了严打运动中”女流氓”的典型案例。 仅在严打”第一战役”中,“全国公安机关共逮捕杀人、放火、抢劫、强奸、流氓等罪犯1,027,000人,检察机关起诉975,000人,法院判处861,000人、其中判死刑的24,000人”。翟曼霞就是这2.4万人中的一个。 刑场上,面对即将到来的枪决,翟曼霞说出了一段惊世骇俗的话:“性是自由的,是无罪的,是每一个人的权利,是我选择的一种方式,现在看来这种行为,或许是超前的,但是几十年后,人们肯定不会再这么看。”这句话在当时引起极大震动。 翟曼霞的案子并非孤例。同时期还有西安的马燕秦案,马燕秦喜欢跳舞,经常在家里组织舞会,先后曾有上百人到她家跳过舞。“严打”开后,公安机关不仅将马燕秦收监,还陆续抓审了三百多人。最终马燕秦也被枪决。 法律界人士普遍认为,“流氓罪”在严打中的扩大化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当时有的地方提出”凡与三人以上搞两性关系的即是流氓犯罪”,这种标准在今天看来确实过于严苛。 时过境迁,1997年3月14日,“流氓罪”这个曾经无所不包的口袋终于在新的刑法中被取消,其罪行被分解为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淫乱罪和引诱未成年人参加聚众淫乱罪等等。这些新分解出的新罪,也全部废除了死刑和无期徒刑。 如今回头看,翟曼霞当年的”预言”似乎成了现实。今天的社会对个人生活方式的包容度确实大大提高,她当时因为”伤风败俗”而丢掉性命的行为,放在现在根本不算什么。但历史无法改写,她的悲剧提醒人们,法律条文必须准确明晰,执法必须慎重,避免因时代局限性造成无法挽回的悲剧。 翟曼霞案虽已成历史,但它折射的问题值得深思。在法治建设中如何平衡严厉打击犯罪与保护公民权利?这个25岁女性用生命换来的教训,至今仍有现实意义。你认为当时的判决是否过于严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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