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送还女孩失物后索要60元,三轮车老人被暴打致出血。 山东临沂,近日一件事情直指社会热点议题——捡到失物后到底应不应该索要报酬? 既往,舆论几乎一边倒地站在失主一方,认为拾金不昧才是应该做的,索要报酬不应该。 但在外卖、快递等灵活用工越来越常见的今天,社会现状却对这种认知产生了挑战。 试想,即使是叫个外卖或者快递,将一件物品从一地送往另一地,现今人们都需要支付一定的配送费。 拾到失物者,在送还失物过程中付出了和灵活用工者一样的体力劳动,他们凭什么就该免费劳动呢? 仅作为商业活动的一部分,灵活用工被人们所认可; 而在商业活动之外,本质上还是做好事,拾得失物者收取一定报酬反倒不应该了? 在本次事件中,女孩丢失的,是一个6000元的手机。 三轮车老人为其将失物送至约定处,这应该收取一定配送费,这其中造成的误工费,失主还应该适当另作补偿。 坦白讲,60元钱真的不多。 以20元配送费、40元误工费计算,失主并不吃亏。 女孩之所以暴躁打人,原因还在于大脑中对于给予补偿这一点的不认同上。 个人看法,如果向外卖平台学习,也建立一个付费的跑腿送还失物平台,那么人们自然就会接受送还失物需付费此点,也更有利于失物重返失主手中。 如此,也能避免许多争端,有利于社会长治久安。 再度平心而论,这位三轮车老人真的没做错什么。 60元钱,并不是很过分的要求。 送还失物前,老人家心里可能还有些窃喜,就像骑手接了一个高价单一样。 但谁想到,做好事反而被殴。 社会,难道要把拿出时间去做好事的人都饿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