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烧山700年,参与人需判刑7千年。 日本静冈县伊东大室山,有延续上千年的春社习俗。 所谓春社,无论在欧美还是亚太都存在,一般含义为辞旧迎新。 在神学时代有特殊象征意义,象征着杀掉衰老的旧自然神、迎接新自然神。在形式上,经常就体现为烧山、用田地里最后一束谷物做成食物在节日吃掉等。 在习俗上,春社与秋社、除夕的地位是等同的。 我国现在不少地区对烟花爆竹实施禁放制度,对除夕做了限制。 春社方面,既往的烧山习俗也被全面禁止。 日本伊东的烧山者,如果是在中国、适用中国刑法的话,当地人估计要牢底坐穿。 因我国刑法规定: 凡烧山未造成严重后果者,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凡烧山造成严重后果者,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 连续烧山700年,造成700年环境污染,属严重之严重之后果。 累积罪行应以重刑处罚,凡参与人家族皆应判处7000年以上有期徒刑。 此致日本政府,望以儆效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