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波操作,真的寒到心里! 昆山一男子丧妻九年,刚要办房产证给儿子结婚,居然被妻姐拦着要分房? 夫妻当年一起拼来的房子,妻子就住了一个月就走了——他锁了九年,不是不想动,是怕一开门就想起她煮的粥、叠的衬衫啊!现在儿子要结婚了,想着把证办了给孩子安个家,妻姐突然跳出来,一口一个“按法律办”,可这九年她连句“孩子最近长高没”都没问过,更别说帮着带孩子了。 法律是底线,但人心呢?亲情难道就值一套房子的钱? 其实最该醒的是我们:总觉得“亲情不用算那么清”,可真等意外来了,算不清的账才最伤感情。夫妻共同财产继承本来就绕,转继承、法定继承人一堆事儿,提前立个遗嘱把归属写明白,不是见外,是给家人留最后一份体面——总比到时候红着眼眶打官司强吧? 你们说,要是早把话说清楚,至于闹成这样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