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宣威男子樊某订婚后写下“禁嫖赌毒、出轨净身出户”的忠诚协议,转头就偷偷嫖娼,还因担心染病网购HIV和HPV试纸被女友孔某抓包。婚约解除后,樊某倒打一耙起诉要求返还20万余元“彩礼”,孔某则以对方违反忠诚协议为由拒绝返还。这场“渣男违约还要钱”的纠纷,法院最终判决孔某返还80%彩礼及吊坠。本文结合法律条文拆解判决逻辑,聊聊忠诚协议为啥不算数、彩礼该怎么退,还有网友们吵翻的那些焦点问题。 一、剧情反转!写忠诚协议的人,先犯了“大忌” 3年前,樊某和孔某走到一起,去年9月在亲友见证下订了婚。订婚前,樊某给孔某买了个近5000元的吊坠;订婚当天,不仅付了宴席钱,还直接给了8.8万元彩礼,诚意看着挺足。更让人安心的是,订婚后樊某主动写了份忠诚协议,明确约定“不准沾嫖、赌、毒,不准出轨,否则净身出户”。 孔某本以为找对了人,结果才过了一个多月,就发现了惊天秘密。2024年11月8日,樊某偷偷外出嫖娼,事后怕得不行,赶紧网购了HIV和HPV自测试纸,没想到这购物记录被孔某察觉了。追问之下,樊某没法抵赖,孔某又气又怕,当场和他大吵一架还动了手,随后直接提出解除婚约。 让人没想到的是,过错方樊某反而先告上了法庭。他要求孔某返还8.8万彩礼、吊坠、订婚宴费用等共计20万余元,还倒打一耙说“分手是因为孔某和其他男性暧昧,而且两人没领证也没同居”。这操作让网友直呼“刷新三观”:“自己做错事,还好意思要回彩礼?” 二、法律拆解:忠诚协议为啥不算数?彩礼该退多少? 这场纠纷的核心争议点有两个:一是婚前写的“净身出户”忠诚协议有没有法律效力?二是男方违约在先,彩礼还需要返还吗?咱们用大白话把法律逻辑讲清楚: 1. 忠诚协议不是“免退金牌”,多数情况不具备法律效力 很多人觉得签了忠诚协议就有保障,但法律上可不是这么回事。根据《民法典》第143条,民事法律行为要有效,必须不违反法律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而且内容要合理。像本案中“出轨就净身出户”的条款,法院通常认为对过错方过于苛刻,不符合公平原则,一般不会认可其法律效力。 律师也明确表示,婚前忠诚协议更多是道德约束,而非法律强制约定。尤其是双方还没登记结婚,没有形成法定夫妻关系,“净身出户”的约定就更没有适用基础了。就算是已婚夫妻,类似“净身出户”条款,法院也会审查是否公平合理,不会直接照单全收。所以孔某想靠这份协议让樊某“无权要回彩礼”,在法律上站不住脚。 2. 彩礼返还看“法定情形”,过错方影响返还比例 关于彩礼返还,法律有明确规定。《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5条说得很清楚:没办结婚登记手续的,男方请求返还彩礼,法院通常会支持。因为彩礼本质是“以结婚为目的的附条件赠与”,现在婚结不成了,赠与的条件没满足,女方理应返还,但不是全额返还。 那具体退多少?最高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规定》明确,法院要综合考虑当地习俗、财物价值、双方过错等因素来定比例 。本案中,法院首先界定了“彩礼范围”——只有8.8万元现金和4982元的吊坠属于彩礼,订婚宴等消费性支出属于“增进感情的支出”,不算彩礼,所以樊某要求返还20万的诉求被驳回了。 其次,虽然樊某嫖娼是重大过错,但因为双方没领证,不能认定为“夫妻关系中的过错”,只能从道德上谴责。不过过错方的身份还是会影响返还比例,法院最终没让孔某全额返还,而是酌定返还80%(70400元),既符合“没领证应返还”的法定情形,也考虑了男方违约在先的事实,算是平衡了双方利益。 这里还要提醒大家:节日红包、小额礼物、约会吃饭等开销,都不算彩礼,就算分手也不能要求返还;只有以结婚为目的给付的大额现金、贵重首饰等,才会被认定为彩礼 。 三、网友吵翻:渣男违约还能要回彩礼?这判决合理吗? 案件曝光后,网友们的讨论炸开了锅,观点分成两派,吵得不可开交: 支持法院判决的网友认为:“没领证返还彩礼是法律规定,没毛病。法院已经考虑了男方过错,没让全额返还,还驳回了不合理的20万诉求,已经很公平了。”还有网友说:“彩礼是为了结婚给的,现在婚结不成,返还一部分合情合理,总不能让女方白受伤害还得倒贴。” 反对的网友则愤怒表示:“这也太纵容渣男了!明明是他违背承诺、违法失德,导致婚约解除,凭啥还能要回80%彩礼?应该让他一分都拿不到!”有网友吐槽:“忠诚协议签了跟没签一样,那以后谁还相信这种承诺?女方的感情伤害就不算损失吗?” 还有网友提出不同看法:“返还80%有点多了,男方是主要过错方,返还50%差不多。既符合法律规定,也能惩罚过错方,不然女方也太亏了。” 最后想问问大家:你觉得法院判孔某返还80%彩礼合理吗?如果是你,会支持“过错方少退甚至不退彩礼”吗?欢迎在评论区留下你的看法,一起聊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