钓鱼岛:历史法理双重铁证,中国主权不容置喙 近期,钓鱼岛海域因日方持续挑衅再度引发关注。从11月中旬的舰艇近距离对峙,到中方连续15天常态化维权巡航,这场围绕海岛主权的博弈,背后是无可辩驳的历史经纬与法理依据。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自古便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这一事实有史料为证、有国际法为凭,任何单方面挑衅都无法改变。 一、历史铁证:中国最早发现、管辖与利用 早在1403年(明永乐元年),《顺风相送》便已记载钓鱼岛名称,成为现存最早标注该岛的史籍 。明清两代24次派遣册封使前往琉球,《使琉球录》等文献明确记载,钓鱼岛是赴琉球的必经之路,赤尾屿以西为中国疆域,黑水沟(今冲绳海槽)是中日海域分界线 。从明朝胡宗宪将钓鱼岛纳入海防版图,到清朝将其划归台湾府宜兰县管辖,中国对钓鱼岛的行政与军事管辖从未中断 。 值得注意的是,日本早期文献也印证这一事实。1785年林子平所著《三国通览图说》,将钓鱼岛与中国大陆绘为同色,列于琉球三十六岛之外,明确其为中国领土 。19世纪英法美等国地图均标注钓鱼岛属于中国,甚至日殖民统治时期,钓鱼岛仍作为台湾附属岛屿由台北州管辖 。 二、法理基石:国际条约确立回归合法性 1895年,日本借甲午战争胜利,通过不平等的《马关条约》窃取钓鱼岛,这一行为本身就因侵略本质而非法无效 。二战后,《开罗宣言》明确规定“日本所窃取于中国之领土,归还中华民国”,《波茨坦公告》进一步界定日本主权仅限于本州、北海道等四岛,钓鱼岛随台湾一同回归中国版图 。 日本所谓“主权主张”毫无法理支撑。1951年《旧金山和约》因无中国参与而非法无效,美日1971年《归还冲绳协定》将钓鱼岛纳入“归还区域”,属于私相授受,对中国不具任何约束力 。日本政府1885年秘密调查文件显示,其深知钓鱼岛为中国领土,因顾忌中方反应不敢公然设标,直至甲午战争后才秘密“编入”版图,充分暴露其窃取本质 。 三、当前局势:中方坚定维权,日方挑衅升级 2012年日本推行钓鱼岛“国有化”后,中方立即启动常态化巡航,2023年巡航达352天,2025年截至11月已完成312次维权行动。面对日方近期的船只跟踪、无人机炒作等挑衅,中国海警架设机关炮发出明确警告,解放军在黄海北部开展14天联合军演,以立体防控姿态捍卫主权。 日方的挑衅背后是扩军备战的野心。其2026年防卫预算将增至9万亿日元,计划部署1500枚远程导弹,改造“出云”号为实质航母,并将钓鱼岛问题与台海议题捆绑,鼓吹“台湾有事就是日本有事”。这种将领土争端与军事扩张绑定的做法,严重破坏地区稳定,也遭到日本国内民众抗议。 四、中方立场:坚定维护主权,主张和平解决 中国在钓鱼岛问题上的立场一贯明确:主权归属不容谈判,维护领土完整的决心坚定不移 。中方始终主张通过外交途径妥善处理分歧,但绝不允许日方侵犯中国核心利益。从驻日使馆重提《联合国宪章》“敌国条款”,到海警常态化巡航,中方的每一步行动都符合国际法和历史正义。 历史不容篡改,主权不容侵犯。钓鱼岛的归属早已由历史与法理作出明确裁决,日方的挑衅行径既违背国际信义,也注定徒劳无功。在维护国家领土主权的问题上,中国政府与人民意志坚定、行动有力。任何企图挑战中国核心利益的行为,都将遭到坚决回击,也必将付出沉重代价。东海的和平稳定需要双方共同守护,日方唯有正视历史、停止挑衅,才能为问题解决创造必要条件
反转!高市早苗栽了,最大敌人不是中国,而是自家人递的"致命一刀"!谁能想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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