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昆明,女子带90多岁的老父亲去泡澡,洗浴中心前台担心年龄大了有一定的风险,可

胡究法 2025-11-28 21:47:46

云南昆明,女子带90多岁的老父亲去泡澡,洗浴中心前台担心年龄大了有一定的风险,可女子明确表示,会全程陪同并照顾老父亲。谁知女子的老父亲进去没多久就出了意外,工作人员连忙打了急救电话,可老人还是不幸去世了。事后女子认为,老父亲是在店里没的,店家应该承担责任,于是把店家告上法庭,索要赔偿20万余元。法院这样判!(来源:裁判文书网,玉溪中级法院) 事情的大致是这样的,女子康某有一位90多岁的老父亲,康某平时非常孝顺,照顾父亲也是尽心尽责。 可父亲毕竟年龄有些大了,健康状况也越来越差,动不动的就会出现咳嗽、精神状态不佳的情况。 康某无意中得知,经常泡温水澡,有利于促进血液循环,说不定对于老父亲的身体会有所改善。 汤姆于是特地抽出时间来陪着老父亲,去了当地一家洗浴中心。 洗浴中心的前台见康某的父亲年龄有些大,详细给康某讲述了泡温泉的注意事项,并委婉的告诉康某,由于其父亲年龄较大,在泡温泉的过程当中,可能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康某满不在乎: “放心吧,我会全程陪在父亲身边照顾他,泡个澡能有什么危险?” 洗浴中心的工作人员也不好继续在说什么,只能给康某出了票。 拿到票之后,康某确实陪在父亲的身边,并帮助父亲进入到温泉当中。 没想到还没过去多长时间,康某的父亲身体便出现异常,康某被吓得六神无主,多亏洗浴中心的工作人员发现后第一时间拨通了急救电话。 不过遗憾的是,虽然急救人员赶到了现场并对康某的父亲采取急救措施,可康某的父亲依旧抢救无效而死亡。 事情发生之后,康某始终认为,老父亲虽然是正常死亡,不过是在洗浴中心出的,是肯定就与洗浴中心存在必要的关联,于是将洗浴中心告上法庭索赔医药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 法院审理时发现洗浴中心。存在多处不符合安全规范的地方,有一定的安全隐患,存在一定的过错,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 故一审法院判决由洗浴中心承担20%的责任,即赔偿康某家属3.6万余元。 宣判之后洗浴中心感觉非常冤枉,在买票之前,工作人员已经明确告知老人,泡温泉时可能存在的风险,且在洗浴中心设置了非常明显的警告标识,已经尽到了安全告知义务。 更关键的是根据公安机关出具的鉴定,老人属于正常死亡。 基于此,洗浴中心提起了上诉。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该如何看待这件事呢?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第七条规定,经营者要保证经营场所及设施符合人身、财产安全要求,需采取必要安全防护措施并设置警示标识;消费者遇危险或受侵害时,经营者应及时提供必要救助。 二审法院对于一审法院认定的事实予以确定,认为洗浴中心在安全设施上存在安全隐患,应该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故二审法院判决驳回洗浴中心的诉求,维持原判。 对此你怎么认为呢?关注@胡究法的如法炮制 多学法律少吃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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