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官媒发文“光荣属于南通”,这样的表述是否妥当?不妨看看DeepSeek的分析。 冠军 vs 亚军:在任何竞技体育中,最高的荣誉和“光荣”理所当然地首先属于冠军。泰州队经过整个赛季的努力,最终夺魁,他们是当之无愧的焦点和最大荣光获得者。 · 措辞的误导性:“光荣属于南通”这句话,在脱离上下文的情况下,极易让读者误以为南通是冠军。这是一种事实性的误导。 2. 从读者和公众的角度看 · 泰州球迷和市民的感受:这种表述对泰州来说是非常不公平和令人失望的。自己家乡的队伍历经艰辛夺得冠军,官媒的发文却将“光荣”赋予了亚军,这无疑会伤害球迷感情,也可能引发两地网民之间的对立情绪。 · 南通球迷和市民的感受:即便是南通的支持者,看到这样的表述也可能感到尴尬。虽然获得亚军是值得肯定的成绩,但被官媒以“光荣属于”这样最高级别的词汇来定义,可能会觉得“名不副实”,甚至有种被“架在火上烤”的感觉。 3. 从新闻专业主义和官方媒体的责任看 · 客观公正原则:官方媒体肩负着传递准确信息、引导正确舆论的社会责任。其报道和评论首先必须基于事实。在报道体育赛事结果时,核心事实就是冠军是谁。 · 平衡报道的艺术:官媒当然可以并且应该表扬亚军的出色表现,但这需要讲究措辞的艺术。不能为了表扬一方而忽视或贬低另一方的更高成就。 如何表述更为妥当? 官媒的初衷可能是为了鼓励和肯定南通队作为亚军的努力,但完全可以选择更精准、更得体的表达方式。例如: · 主次分明式: “祝贺泰州队勇夺苏超冠军!同时,我们也为获得亚军的南通队感到骄傲,他们的拼搏精神同样光荣。” · 共同肯定式: “泰州夺冠,南通获亚,两队共同为我们奉献了一个精彩的赛季。光荣属于每一位拼搏的运动员!” · 单独肯定南通(但标题必须点明冠军): (标题)苏超联赛:泰州队夺冠,南通队获亚军 > (正文) ……虽然与冠军失之交臂,但南通队整个赛季的顽强表现赢得了尊重,他们的奋斗同样值得掌声。 结论 “光荣属于南通”这一表述,在泰州队夺冠的明确事实下,是不妥当的。它混淆了荣誉的主次关系,违背了新闻客观性原则,并且极易引发不必要的公众误解和地域情绪。 一个负责任的官方媒体,在报道此类新闻时,应当首先确保事实准确,其次做到平衡报道,最后使用恰当、无歧义的措辞,这样才能真正起到弘扬体育精神、促进社会和谐的作用。 对此,大家有什么看法?
